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是2015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規定了駕駛員前方180°範圍內直接視野的要求和測量方法。《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適用於M1類汽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
  • 外文名:Motor vehicles-forward visibility for drivers-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 標準號:GB 11562-2014
  • 發布日期:2014-12-31
  • 實施日期:2015-07-01
  • 全部代替標準:GB 11562-1994
  • 標準類別:安全
  • 中國標準分類號:T26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040.60
  • 歸口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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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修訂情況

隨著中國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汽車安全備受各方重視,隨著新的車輛類型的產生和新的安全技術在汽車產品中的套用,《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1994)作為主動安全項目中的主要技術法規,已與中國汽車現階段安全技術的套用現狀有了差距,這不利於指導和規範汽車主動安全項目的進步與發展。同時,隨著世界汽車工業的不斷進步,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大量套用,舊有的標準無法適應新產品的檢測,無法指導新技術的開發。因此為順應中國汽車主動安全技術發展的要求及保持國家標準體系的完善及其相關標準在操作過程的協調統一, 2010年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准修訂《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

編制進程

東風汽車公司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2009年就開始了對《關於就駕駛員前視野批准機動車輛的統一規定》(ECE R125)的翻譯、研究等工作。在2009年全國汽車標準化委員會車身分技術委員會工作會暨標準審查會上,由標準主要起草人向與會代表簡要介紹了該標準的修訂情況。
2010年12月17日,國家標準計畫《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20101250-Q-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339(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並組織起草,委託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為保證標準修訂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車身分技術委員會特成立了標準修訂工作組,由工作組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標準的修訂工作,並在標準草案的基礎上,形成了第一輪討論稿。
為保證將來標準在汽車產品設計和認證檢驗工作中的順利實施,2011年5月,全國汽車標準化委員會車身技術委員會在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陽)組織召開了標準的研討會,會上各標準起草人就標準的制修訂背景及標準內容進行了認真仔細的討論,並達成如下共識:①關於H點確定的程式,使用《關於就駕駛員前視野批准機動車輛的統一規定》(ECE R125)附錄中的規定。②標準中均涉及的定義、術語部分,原則上採用《關於就駕駛員前視野批准機動車輛的統一規定》(ECE R125)中的內容,但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刪除了機動車靠道路右側行駛的部分。③針對“防彈汽車”的定義,確定為加裝防彈裝置的M1類車輛。
2011年8月24-26日,全國汽車標準化委員會車身分技術委員會在武漢召開標準研討會,來自東風汽車公司、湖北省齊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凌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樊)、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的30餘位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車身分標委秘書長余博英女士主持。與會專家對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第二輪討論稿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與探討,並對標準存在的問題分別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標準起草組根據研討會上業內專家的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了反覆修改,並於2011年10月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14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5年7月1日,國家標準《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實施,全部代替標準《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1994)。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修改採用其他國際標準:《關於就駕駛員前視野批准機動車輛的統一規定》(ECE R125)。

修訂情況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與《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1994)的主要差異如下:
  1. 刪除了規範性引用檔案中的GB/T11563《汽車H點確定程式》和GB/T11559《汽車室內尺寸測量用三維H點裝置》;
  2. 將原標準的術語“三維坐標系”變更為“三維基準坐標系”,增加了下列術語與定義:關於視野的車輛型式;防彈車輛;極限座椅調節範圍;駕駛員側A柱的雙目障礙角;乘客側A柱的雙目障礙角;“S”區域;基準數據;三維“H”點裝置;軀幹線;乘員中心面;基準標記;車輛測量位置;
  3. 增加了對“裝甲(防彈)車輛”的技術要求;
  4. 增加了方向盤可調車輛的要求。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東風汽車公司、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陽)、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歐洲汽車工業協會、湖北齊星車身股份公司、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
主要起草人:張尚嬌、邱剛、孫磊、余博英、趙淑華、王盛、劉麗亞、曲艷平、張明傑、蔡燕新、周艷玲、吉黎明。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技術要求
5
5測量條件
7
6駕駛員視野的測定方法
9
附錄A(資料性附錄)該標準章條編號與ECE R125章條編號對照
11
附錄B(規範性附錄)汽車主要基準標記和三維坐標系間尺寸關係的確定方法
13
附錄C(規範性附錄)車輛乘坐位置H點和實際靠背角的確定程式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規定了駕駛員前方180°範圍內直接視野的要求和測量方法。《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適用於M1類汽車。

引用檔案

GB 11555-2009 汽車風窗玻璃除霜和除霧系統的性能和試驗方法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汽車駕駛員前方視野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1562-2014)有利於中國汽車主動安全新技術的採用和認證工作的開展,也有利於中國汽車的進出口貿易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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