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汶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汶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汶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汶川縣
  • 所屬部門:汶川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君(黨委書記)
正式成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主要職責,辦公地址,內設機構,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18日,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舉行掛牌儀式。

現任領導

汶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黨委書記:王君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突出貢獻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規範性檔案,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根據國家、省、州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重大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經濟政策,統籌安排州、縣撥給的財政經費,規劃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下屬事業單位體制改革。
(三)制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人才教育培訓工作的發展規劃,調查分析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科技研究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科學技術的進步。
(四)負責綜合管理全縣民眾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管理、指導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的開展;組織實施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指導、協調全縣民間藝術的挖掘和整理;指導圖書文獻資源和共享工程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新華書店事業網路化、現代化建設。負責管理全縣文物事業和博物館事業,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管理、保護、搶救、利用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負責基層文化建設和對外交流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組織、指導全縣性重大體育活動;指導學校體育和青少年競技體育的協調發展;指導業餘體育訓練,輸送優秀競技體育後備人才;按規定使用體育彩票公益金。
(六)負責監督管理文藝演出、文化展覽、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和藝術培訓市場;負責監督管理網路音樂、美術娛樂、動漫、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活動;負責監督管理網路遊戲服務。
(七)負責全縣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監管。負責全縣廣電公共服務;負責廣電安全播出監管;指導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組織對出版物進行審讀、審聽、審看;負責全縣內部資料出版物的管理;負責全縣著作權(著作權)工作,組織查處重大著作侵權盜版案件,調解著作糾紛;牽頭組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八)負責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審批、綜合執法工作,受理全縣文化市場行政複議案件。
(九)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社團(協會)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威州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搞好各股室的政務工作,擬定全局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負責處理局機關來文、來電、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綜合信息、行政督查、政策調研、信訪、外事、各類會議、大型活動的協調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機關後勤工作;編制文廣體事業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制定並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負責各項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對外宣傳工作。
(二)財務股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館所財務工作。制定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經費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財務及局屬單位事業經費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抓好開源節流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的財務統計及報表工作。
(三)文化股
負責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規劃制定、政策指導、業務協調。主管全縣文化、藝術工作。負責全縣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村鎮文化、民眾文化部門的業務建設,組織、協調並歸口管理全縣公益性重大民眾文化活動;負責指導全縣文化站館業務建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研究擬定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和公共圖書館等文化事業的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藝術創作和藝術精品生產;督促“村村通”工程的組織實施,做好廣電隊伍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對廣播電視欄目和節目的編審,不斷提高節目質量,擴大有線電視的覆蓋面;負責全縣各鎮鄉、街道廣播電視站人、財、物的管理。
指導縣文化館、圖書館、綜合執法大隊、博物館(文管所)和震中紀念館的業務工作。
(四)體育股
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全民健身事業,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負責抓好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及競賽工作;抓好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協助管理體育彩票發行工作。指導少年業餘體校和體育館的業務工作。
(五)廣電股
負責全縣廣電事業發展的規劃制定、政策指導、業務協調;督促“村村通”工程的組織實施,做好廣電隊伍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對廣播影視欄目和節目的編審,不斷提高節目質量,擴大有線電視的覆蓋面;負責全縣各鄉鎮、街道廣播電視站人、財、物的管理。
(六)文物遺產股
負責履行文物監管職責,負責國家文物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管理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承辦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文物市場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行政審批股(市場管理股、新聞出版股、掃黃打非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管理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調查研究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發展態勢,研究擬定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管理辦法和措施並監督實施;審定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稽查人員從業資格,指導、監督文化體育市場的稽查工作;管理娛樂、網路文化、音像製品、文藝演出、藝術培訓、美術品、文物等文化市場,以及體育競賽、表演、健身、娛樂、培訓等體育市場。負責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的日常管理工作、法律諮詢;指導新華書店渠道的經營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及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擬定全縣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以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稽查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文化娛樂市場、文藝演出市場、美術品經營市場、業餘藝術培訓市場、電影發行和放映市場;負責全縣音像製品的進口管理和出版物發行工作;依法審批、審查、申報及辦理與文化、體育、廣電和新聞出版等相關的證件。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承擔行政服務中心文化體育視窗日常工作。
(八)事業產業發展股
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的發展。調控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業發展結構和布局,負責對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業生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審核、扶持全縣以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資源為載體的產業項目;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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