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列,男,曾擔任潛山縣副縣長,兼任潛山縣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潛山縣滙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2014年11月,安徽省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犯罪逮捕潛山縣原副縣長汪光列。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經查,汪光列在擔任潛山縣副縣長,兼任潛山縣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潛山縣滙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該案由安慶市檢察院立案偵查。據安徽法制報2016年6月報導,潛山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汪光列受賄一案,經大觀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汪光列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