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分散處理系統

污水分散處理系統是指新建城市(或工業區)的初期建設或已建城市的早期建設階段,尚未形成統一的排水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水分散處理系統
  • 類屬:各污染源內自建的污水處理系統
  • 適用範圍:新建城市(或工業區)的初期建設
  • 優點:總投資費用較小
污水分散處理系統是指新建城市(或工業區)的初期建設或已建城市的早期建設階段,尚未形成統一的排水系統,各污染源內自建的污水處理系統。一般處理後的污水自行單獨排入水體,造成水體多排污口的分散污染。污水分散處理的優點是單個處理廠規模小而適於企業及時單獨興建,總投資費用較小,結合廢水特點進行處理,靈活性大等。缺點是處理每立方米污水投資及運行費用高,對水體造成多點污染,不易集中管理等。目前我國進行區域或城市水污染控制系統綜合規劃時,宜採用集中污水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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