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城市污水集中和分散處理、農村污水處理及面源污染防治、中水回用、受污染水體修復以及微污染水資源化處理。以及部分工業廢水,特別是經過合理前處理後,可生化比較好的工業廢水項目,例如可生化比大於0.3的廢水。但不適用於含有大量重金屬離子和高溫的廢水,也不適用於懸浮物SS>50~100mg/L的廢水(很容易增加快滲池的堵塞頻率影響管理)。
北方地區冰期較長的地區應增加保溫設施,以確保快滲池冬季不解凍正常運行。
系統優點
與常規的活性污泥法比較,CRI系統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
①不產生活性污泥,省去活性污泥的處理費用,不會造成因活性污泥處置不當而引起對環境的二次污染。
②投資費用省,約為一般活性污泥法的二分之一。
③運行費用低,約為一般活性污泥法的三分之一。
④出水效果好,出水水質可以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或景觀及綠化回用水的水質標準。
⑤便於操作,易於管理和維護,減輕了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低。
⑥抗衝擊負荷強,對於污水系統停止運行後,CRI系統在3~5天內即可迅速恢復正常運行。
處理效果
CRI系統對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基本情況為:COD達85%以上,BOD達90%以上,SS的去除率達到95%以上,氨氮的去處率為90%左右,總磷的去除率可到50%~70%。
城市污水經過該工藝處理後能夠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一級A或景觀及綠化回用水的水質標準,受污水的河流水經過該工藝處理後能夠大大改善河流水的水質,使河流水體能夠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V類水體標準,或達到人體非直接接觸的景觀回用水及綠化回用水的水質要求,是河流水體水環境修復工程的新型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