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加快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增強建築業競爭力,推動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11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支持建築業企業最佳化資質等級
(一)最佳化資質管理。已取得施工總承包類別中任意1項一級或2項二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在人員數量等條件滿足相應資質標準的情況下,可直接申請市級許可權內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不考核技術負責人業績。
允許具有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在人員數量等條件滿足相應資質標準的情況下,直接申請該資質承包範圍內的市級許可權內專業承包資質,不考核技術負責人業績。
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經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認定,滿足生產基本條件、具備裝配施工能力,在人員數量等條件滿足相應資質標準的情況下,可直接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不考核技術負責人業績。
在本措施執行期間,若國家、省和市制定最佳化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二)鼓勵企業資質升級。建築業企業總承包資質首次由一級升特級、二級升一級、三級升二級的,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專業承包資質首次晉升為橋樑、隧道、航道、民航、鐵路方面專業一級的,給予企業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質等級每提高一級可以獎勵一次,主項已獲得高等級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升級其他同等級或低等級總承包資質不重複獎勵。
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首次晉升甲級資質的,給予企業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扶持建築業企業做大做強
(三)鼓勵建築業企業拓展市場。對年度建築業產值前5名且達到5億元以上的建築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2萬元、8萬元、5萬元的獎勵;我市建築業企業在市外承接工程,市外建築業年產值前5名且達到1億元以上的建築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2萬元、8萬元、5萬元的獎勵。滿足條件的建築業企業不足5家的,獎勵標準按從高到低核定,建築業企業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可重複享受獎勵。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鼓勵建築業企業創優質工程。我市建築業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主承建的建設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項目,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省級優質工程獎、市級優質工程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支持建築業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與項目建設。支持央企、市外大型建築業企業與我市建築業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協同發揮好央企、市外大型建築業企業在資質、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行業主管部門在進行信用評價時,對聯合體分別給予信用加分。本市建築業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與建設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業績在資質申報和投標時予以認可。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六)鼓勵房地產企業與本地建築業企業合作支持我市建築業企業與房地產企業合作,拓展市場空間,擴大市場份額。房地產企業在我市開發房地產項目,選擇我市建築業企業作為項目總承包單位,由項目屬地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七)培育優秀建築業企業。每年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優秀建築業企業和企業家評選活動,對產值增長快、經濟效益好、市場競爭力強、無不良信用記錄,建築業年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的建築業企業,由市政府命名為市“建築行業企業”,企業負責人命名為市“建築行業傑出企業家”;建築業年產值達到5億元以上的建築業企業,由市政府命名為市“建築行業優秀企業”,企業負責人命名為市“建築行業優秀企業家”。
市級勞動模範評選要適當提高建築行業分配比例,向獲得表彰的建築行業企業家予以傾斜。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總工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八)鼓勵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入統計庫。對上年度新進入建築業統計庫的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給予每家企業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大力引進市外優質建築業企業
(九)鼓勵市外建築業企業設立子公司鼓勵市外建築業企業在我市承接建設工程項目後,在我市註冊成立有建築業資質的子公司為承建的工程項目提供建築服務,根據子公司在項目上完成的建築業產值規模,受益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十)鼓勵市外優質建築業企業落戶我市。市外具有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及以上的建築業企業將註冊地變更到我市,次年建築業產值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次年建築業產值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加快建築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拓寬技能培訓渠道。支持高等級建築業企業對照標準、條件和程式,申報省建築工人培訓考核資格,自主開展建築工人培訓。鼓勵具有資格的建設行業培訓機構與建築業企業採取合作、訂單培養等方式,培養建築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建設行業培訓的工種、職業資格予以認可,納入技能培訓補貼範圍,並結合建築行業實際,簡化技能補貼申報流程。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二)最佳化職稱評價標準。對長期從事建設工程技術、管理的建築從業人員,在申報中、初級職稱時,對論文、職稱外語不作限制性要求,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對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能力業績突出、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申報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附則
本措施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建築業產值以統計部門核定為準。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根據本措施,測算獎勵資金規模,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並明確獎勵資金申報流程。
本措施適用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本市已出台的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執行。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印發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池州市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池州市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6月11日

解讀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9月2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檔案),全面系統提出了加快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增強建築業競爭力,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和措施。2019年11月25日省政府研究建築業發展工作專題會議和2019年12月17日省政府研究經濟運行工作專題會議要求各地加快研究制定培育壯大建築企業政策措施。建築業是我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2019年度全市建築業增加值已占GDP的7.7%,但從總體上看,我市建築業還是存在規模不夠大、核心競爭力不夠強、外向度不夠、現代化步伐不快等問題。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有關會議精神和《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檔案)檔案要求,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增強建築業競爭力,推動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單位在充分調研、反覆論證的基礎上,以我市建築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堅持問題導向,牽頭起草了《池州市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經市政府審定後印發。
二、起草過程
《措施》起草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了大量調查研究工作,對我市建築業面臨的問題和存在的困難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對省政府、省住建廳出台的上位規範性檔案進行認真研究並與我市出台執行的扶持建築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進行認真比較,同時組織人員先後前往蚌埠、六安等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學習考察,充分了解省內其他地市在扶持建築業發展工作中好的做法,並吸納到此次的檔案中來。在此基礎上,起草形成了《措施》初稿。《措施》(初稿)分三次徵求了意見,一是徵求了各縣區政府、管委會、8家市直單位的意見建議,二是召開座談會聽取建築業企業等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建議,三是在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在充分吸收採納徵求到的相關意見建議後,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進行多輪會商,反覆修改完善,形成《措施》(送審稿)。
三、工作目標
通過相關政策的扶持,促進我市高等級資質建築業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本地市場占有率得到提升,外埠市場競爭力逐步增強,建築業對全市經濟發展貢獻持續加大。
四、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包括四個部分,分別從支持建築業企業最佳化資質等級、扶持建築業企業做大做強、大力引進市外優質建築業企業、加快建築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等四個方面制定了12條具體的扶持政策。
第一部分是支持建築業企業最佳化資質等級。最佳化資質管理,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二級的建築業企業和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申請市級許可權內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簡化申請材料;鼓勵資質升級,對建築業企業總承包資質首次由一級升特級、二級升一級、三級升二級的,專業承包資質首次晉升為橋樑、隧道等方面專業一級的,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首次晉升甲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部分是扶持建築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建築業企業拓展市場,對年度建築業產值、市外建築業產值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財政獎勵。鼓勵建築業企業創優質工程,建築業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主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的,分別給予獎勵。支持央企、市外大型建築業企業與我市建築業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項目建設,對聯合體分別給予信用加分激勵措施,聯合體業績在資質申報和投標時予以認可。鼓勵房地產企業與本地建築業企業合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屬地政府負責落實優惠政策。培育優秀建築業企業,每年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優秀建築業企業和企業家評選活動,由市政府進行命名表彰。鼓勵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入統計庫,新入庫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三部分是大力引進市外優質建築業企業鼓勵市外建築業企業在我市承接建設工程項目後,在我市成立有建築業資質的子公司,子公司為母公司提供建築服務的,由受益財政根據建築業產值完成情況給予獎勵。鼓勵市外優質建築業企業落戶我市,次年建築業產值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給予獎勵。
第四部分是加快建築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拓寬技能培訓渠道,支持高等級建築業企業自主開展建築工人培訓,將建設行業培訓的工種、職業資格納入人社部門技能培訓補貼範圍。最佳化職稱評價標準,對長期從事建設工程技術、管理的建築從業人員,在申報中、初級職稱時,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
五、創新舉措
一是對建築業企業年度市外建築業產值達到億元以上的前5名企業給予獎勵,鼓勵企業積極拓展外埠市場;二是開展優秀建築業企業和企業家評選活動,由市政府進行命名表彰,加大對建築業企業的正向激勵,提振建築業企業的發展信心;三是鼓勵外地建築業企業成立有建築業資質的子公司為承接的工程項目提供建築服務,進一步壯大我市建築業規模。
六、下一步工作考慮
一是做好《措施》的宣貫工作;二是制定優秀建築業企業和企業家評選的配套政策;三是指導各縣區、管委會制定獎勵資金申報、兌現辦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