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水利局

池州市水利局

池州市水利局是池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水利局
  • 辦公地址:池州市清風西路121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金澤吾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水利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全市供水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指導工作;負責節約用水技術的推廣使用;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統計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
(三)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四)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協調指導山洪災害防禦相關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擬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行業規定,組織實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各項規定;實行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督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工程施工圖設計的審查和管理。
(七)依法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電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電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線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和監督實施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開展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水利隊伍建設;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二)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規劃基建科
水利管理科(水土保持科)
水資源科(全市節約用水管理辦公室)
財務科
人事教育科
機關黨委
河道管理處(河道采砂管理處)
市機電排灌工程管理站
市水旱災害防禦處
市河長制工作處
市村鎮供水管理處
市水利建設管理處
市水政監察支隊
市城市防洪管理處
市防汛抗旱物資儲運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金澤吾
副局長:魯緒文、包琦琳、楊晉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新春
黨組成員:姚根水
王長平:總工程師
副局長:袁長友
二級調研員:孫光敏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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