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機械行業管理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00〕122號)和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機械行辦部分內設機構更名的批覆》(贛編辦文〔2008〕16號),設定江西省機械行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二)實施國家有關機械行業規範、規章、質量標準、技術標準,研究提出全省機械行業的有關規定。
(三)研究制定全省機械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參與協調行業重點產品、軍工產品的研製。
(四)研究全省機械行業深化改革和改組改造、強化管理的措施,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機械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五)研究市場動態和市場開拓,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對策建議。
(六)掌握、分析本行業生產、經濟運行動態,傳遞行業經濟、科技、市場、政策等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七)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改革。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接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