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管理辦法(試行)
- 實施時間:2019年3月1日
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管理辦法(試行)1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空氣自動站)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監測數據客觀、準確,根...
按照我國《環境空氣品質監測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和各省有關環境空氣監測點位設定管理規定的要求,城市環境空氣點位的增設和調整,需要按照一定的布點方法, 在覆蓋全區的現有監測點位和幾個備選監測點(根據增設或調整需要)進行主要污染物濃度的同步監測,要求監測時間約為15日,鑒於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
《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於2018年1月15日經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吳政隆 2018年1月22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改善空氣品質和生活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根據《...
全省共建成283個水質自動站,太湖流域成為全國流域水質自動站點覆蓋率最高、裝備最先進、功能最完善的地表水環境監控管理區域。全省建成174個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網,3個灰霾監測站,在全國率先實現全省縣域以上城市空氣自動監測全覆蓋、率先實現PM2.5監測能力全覆蓋。人才 中心擁有一批高層次、高素質的專業環境監測人員...
《貴州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通知。通知發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管理,持續鞏固改善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我廳草擬了《貴州省城市環境空氣...
(5)大氣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根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39號)、《關於加強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環辦〔2014〕43號),建立完善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對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站點的布點採樣、儀器測試、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控制、數據傳輸、檔案管理等進行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
出台《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全面落實“1+3+7”治污攻堅作戰體系。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制定出台《江蘇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與實施辦法》,增加資源能源、生態環境等指標權重,更加突出生態環境保護的地位作用。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出台《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
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技術規範 Automated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 HJ/T 193-2005 2006-01-01實施)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完善監測制度,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的採樣頻率、監測項目、採用儀器與相應的監測分析方法、監測數據的整理、監測...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侵占、毀損或者移動、改變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站點的,由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及時向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大氣超級站質控質保體系技術規範》(DB32/T 310006-2021)是2021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三角區域地方標準,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浙江省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歸口。地方標準《大氣超級站質控質保體系技術規範》(DB32/T 310006-2021)規定了長三角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