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全省民政系統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省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制度、網路建設及軟體開發的標準和規範
二、負責統一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廳機關區域網路;負責省民政廳與民政部及各地(市)縣(區)間民政信息網路的總體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市縣區級民政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建設省民政廳網站,宣傳全省民政事業,促進政務公開,提供信息服務,推進全省民政系統電子政務;指導市縣區級民政部門及直屬單位的網站建設工作。
四、負責總體協調全省民政業務軟體的研製、推廣套用工作。
五、套用計算機及網路通訊技術,處理各類民政業務信息。負責信息的採集、分析、編輯、傳輸、發布、儲存 ,為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及各級民政部門提供信息服務和展示自我風采的視窗。
六、負責廳機關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維修及更新改造、升級換代。
七、承辦廳領導、各業務處、室、局交辦的其他信息業務,承辦廳直屬民政事業單位、各地市縣區展示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