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十三五” 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

《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十三五” 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是江蘇省人民政府2016年4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十三五” 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 
  • 發布機構:江蘇省人民政府 
  • 百科編輯:沭陽行政事務公告群
  • 文檔類型:政府檔案
發文信息,檔案內容,

發文信息

索 引 號:014000319/2016-00091分類: 其他批覆政府檔案
發布機構: 江蘇省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 2016年04月01日
名 稱: 省政府關於全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
文 號: 蘇政復〔2016〕36號主 題 詞:
內容概述: 關於全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

檔案內容

省政府關於全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林業局:
省林業局《關於報請省政府下達全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請示》(蘇林資〔2016〕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國函〔2016〕32號),同意省林業局編制的全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二、實施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對於保障我省森林資源增長和生態環境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堅持數量和質量並重,堅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並重,確保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森林質量不斷提高。
三、“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是各地各行業每年採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不得突破。對已落實到限額編制單位的採伐限額,各級人民政府不得截留,不同單位間的採伐限額不得挪用。要按照採伐總量控制、分類管理的原則,認真執行我省平原農區林業建設採伐管理政策,統籌發揮林木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
四、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把林木覆蓋率、林木蓄積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標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要積極引導和鼓勵森林經營者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科學開展森林培育和採伐。加大對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因保護不力致使森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林木採伐和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管、指導和服務,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鐵路、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經營的森林,是我省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統一納入採伐限額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林木採伐管理,確保不突破“十三五”採伐限額。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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