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江蘇省寵物診療行業協會的前身是“江蘇省小動物獸醫師聯誼會”,是在江蘇省畜牧獸醫總站站長袁日進等領導的關心、支持、指導下,於2006年5月成立的。4年多來聯誼會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後舉辦各種寵物疾病講座與寵物診療專題培訓班21次,選派寵物醫生代表赴國內、外交流學習分別達460人次和56人次。編印了《寵物醫師》(內部刊物)9期,每期1000本,免費贈送省內各寵物醫院參閱學習。2010年5月10日-13日,在南京國際展覽中心成功舉辦了有近1300人參會的第二屆東西部小動物臨床獸醫師大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其號召力、凝聚力日益增強。
在此基礎上,2010年9月8日,江蘇省寵物診療行業協會在南京正式成立。賴曉雲當選為協會會長,陸敬剛當選為協會秘書長,會長單位是無錫市派特寵物醫院,秘書長單位是江蘇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協會業務主管部門是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行政主管部門是江蘇省民政廳。
協會性質:《章程》第二條明確協會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由從事寵物疾病診療、科研、教學、管理工作的單位和人個組成的行業內聯合組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協會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國家政策,遵守職業道德,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在行業中發揮協調、諮詢、服務、橋樑的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推動寵物診療行業的健康發展。
協會領導
第一屆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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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江蘇省寵物診療行業協會。英文名稱:JIANGSU SMALL ANIMAL VETERINARY ASSOCIATION 簡稱:JSAVA
第二條 本協會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由從事寵物疾病診療、科研、教學、管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組成的行業內聯合組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國家政策,遵守職業道德,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在行業中發揮協調、諮詢、服務、橋樑的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推動寵物醫療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農業委員會,掛靠江蘇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
第五條 本協會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124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協調和推動寵物診療行業和相關行業的改革、發展。
(二)調查研究國內外寵物診療行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為政府制定行業政策、法規、規劃提供諮詢和建議。
(三)及時反映行業動態、信息,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
(四)制定和實施寵物診療行業和相關行業行為規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內部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五)組織開展行業培訓,提高行業人員素質。
(六)向會員介紹優質可靠的與寵物診療、保健相關的藥品、器械等。
(七)組織開展行業內經驗技術交流,專題研討會、學術講座等活動,快速傳遞國內外與寵物醫療相關的情報、信息。
(八)組織推動企業和行業間的技術、經濟合作。
(九)發展與國內外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的友好往來,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組織開展行業公益事業及有益於團體的相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二)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團體會員:
(1)經國家行政機關批准的寵物診療機構;
(2)與寵物診療相關的其他企事業單位。
2、個人會員:
(1)取得國家或江蘇省執業獸醫師或執業助理獸醫師證書;
(2)與寵物診療相關的從業人員。
(四)愛護動物,遵守寵物醫師職業道德規範。
(五)按本協會有關規定,參加寵物醫師繼續教育。
第九條 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秘書處核准其入會資格。
(三)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活動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努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屆。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六)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由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任期五年。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企業贊助。
(四)政府資助。
(五)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專、兼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10年9月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2010年9月9日起生效。
業務範圍
學術交流、諮詢服務、技術培訓、組織會展、產品推介、出版刊物等。
註冊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雲錦路141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