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源杯

江河源杯全稱是青海省建築工程“江河源”杯獎,是青海省建築行業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省級優質工程)(以下簡稱“江河源”杯獎)。青海省建築工程“江河源”杯獎創立於1996年,作為青海省建築行業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每年頒獎一次,授予創建一流工程的企業。“獲得“江河源”杯獎的工程,方有資格申報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江河源”杯獎的評選工作由青海省建築業協會組織實施。“江河源”杯獎的評選工作每年評選一次,每年8月份開始申報,10月底評選結束。“江河源”杯獎由承建工程項目的主要施工企業自願申報,經州、地、市建築業協會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初審推薦(未成立建築業協會的地區,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後參加評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河源杯
  • 地點:青海省
  • 屬性:建築工程“
  • 對應:最高榮譽獎
評選範圍,評審,獎勵,評選紀律,附則,相關說明,

評選範圍

江河源杯
“江河源”杯獎的申報資料:
(一)申報資料總目錄(註明各種資料的份數);
(二)“江河源”杯獎申報表一式二份;
(三)有關工程概況和施工質量情況以及工程創優規劃、措施實施效果的文字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報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參建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本單位的公章;
(五)工程報建檔案、中標通知書、施工圖審查批准書、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申報單位(總承包單位)施工契約書(契約的主要部分)、主要參建單位的施工契約書複印件各一份;
(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檔案和消防、環保、規劃等部門的驗收證明檔案複印件,地基、主體工程驗收記錄複印件,具有特種設備安裝的工程,需出具特種設備專項驗收的檔案複印件;
(七)施工技術資料(含竣工圖);
(八)反映工程概況及質量情況(含主體結構)並附簡要文字說明的工程各部位彩色照片2O張以上;
(九)配有解說詞的實況錄像光碟,內容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後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開挖、基礎施工、結構施工、門窗安裝、屋面防水、管線鋪設、設備安裝、室內外裝修的質量水平介紹,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措施。內容應突出重點,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申報資料的要求:
(一)申報表內簽署意見各欄,必須寫明對工程質量的具體評價意見、對未簽署具體評價的視為無效;
(二)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檔案,證明和印章必須清晰,容易辨認;
(三)申報資料必須準確、真實,並涵蓋所申報工程的全部內容,資料中涉及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工程性質和用途等數字和文字必須與工程一致。如有差異,要有相應的變更手續和文字說明;
(四)申報資料應裝訂成冊、A4幅面,封頁標註申報工程名稱,申報單位。彩色照片統一為7英寸規格,並用相應規格相冊保護,單獨成冊,封面標註工程名稱、申報單位;
(五)反映工程的實況錄像統一製作成普通VCD2.0格式的光碟,解說詞應準確,與相應的內容協調,背景音樂適中。VCD光碟用文形塑膠盒保護,封頁標註申報工程名稱、申報單位;
(六)所有申報資料應統一用A4規格的方形塑膠檔案盒包裝,並在檔案盒封頁標註申工程名稱、申報單位。

評審

1、為保證參選工程質量水平,評選包括初審、推薦、複查和終審四個階段。
2、初評及推薦由各州、地、市建築業協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負責,初評及推薦單位應對所推薦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省建築業協會組織成立了“江河源”杯獎工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具體實施“江河源”杯獎工程的複查、終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二人及委員若干人組成。
4、為確保“江河源”杯獎工程的質量水平,省建築業協會組織複查小組對推薦工程進行複查、複查小組由專業技術人員3—4人組成,各地建築業協會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應配合複查工作。
5、工程複查的內容和要求:
(一)聽取承建單位對工程施工和質量的情況介紹。主要介紹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
(二)實地查驗工程質量水平。
(三)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複查小組與使用單位座談時,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當迴避。
(四)查閱工程有關的資料:1、立項審批資料,包括工程立項報告、有關部門的審批檔案、工程報建檔案等(上述資料應是原件);2、全部技術與質量資料;3、全部管理資料;4、有關技術、質量和管理資料中,按照有關規定,應該是原件的必須提供原件。
(五)複查小組對工程複查的有關情況進行現場講評。
(六)複查小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書面複查報告。
評審委員會根據審報材料及工程複查情況報告,通違審查、觀看工程錄像、質詢、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程,由省建築業協會對擬獲獎工程進行公示,公示五日後審定公布。

獎勵

1、省建設廳和省建築業協會每年召開頒獎大會,向榮獲“江河源”杯獎的主要承建單位授予“江河源”獎盃和獲獎證書,對主要參建單位頒發獲獎證書,並對獲獎企業通報表彰。獲獎企業在獲獎工程上鑲嵌統一榮譽標誌。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江河源”獎盃和獲獎證書。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評選紀律

1、申報單位要如實填寫《青海省建築工程“江河源”杯獎(省級優質工程)申報表》並提供相關材料,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行賄送禮。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銷申報或獲獎資格。
2、複查和評審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複查人員和評審委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收受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撤銷其複查或評審資格,直至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附則

1、對已經獲得“江河源”杯獎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或隱患,省建築業協會要組織專家對工程進行鑑定,並有權做出取消該工程“江河源”杯獎稱號的決定。
2、本辦法由省建築業協會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執行。

相關說明

“江河源”杯獎工程類別劃分:
1、公共建築工程包括:辦公樓、教學樓、科研樓、實驗樓、影劇院、體育館、體育場、游泳館、訓練館、娛樂場、賓館、飯店、商業樓、醫院、郵電通訊樓、電力調度樓、火車站、汽車站、鐵路站房、機場候機樓、會堂、倉庫等。
2、工業、交通、水利、電力、通信工程。
工業建設項目包括:鋼鐵工業、有色金屬工業、煤炭工業、石油化工工業、化學工業、機械工業、建材工業、輕工業。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鐵路、橋樑、隧道等。
水利水電工程包括:水庫、農田灌溉工程、生活生產引水工程和水利發電工程等。
電力工程包括:發電和輸變電工程。
通信工程包括:有線、無線傳輸通信工程、衛星通信系統工程等。
3、市政、園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橋、高架橋、獨立水廠、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等。
4、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區、高層住宅、公寓和以住宅為主的綜合樓等。
青海省建築工程江河源杯獎(省級優質工程)統一榮譽標誌製作說明:榮獲青海省“江河源”杯獎(省級優質工程)的工程,可由獲獎企業在工程上鑲嵌統一的榮譽標誌(獎牌)。統一標誌的製作要求如下:
1、獎牌為長方形、長和寬的尺寸為9OO×6O0(毫米);
2、獎牌版面設計及字型必須按照所發圖樣製作;
3、獎牌材料應當選用白色、黑色大理石或銅材(可根據建築物情況選用),宣採用紅字或金字、宅體裡凹。
4、獎牌上的日期,一律為獲獎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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