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

根據衢市編〔1997〕4號及江政辦〔1998〕9號等檔案精神,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的財政定額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局)級。現根據《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實際工作需要,重新制定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衢市編〔1997〕4號及江政辦〔1998〕9號等檔案精神,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的財政定額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局)級。現根據《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實際工作需要,重新制定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主要職責

碗窯水庫管理局是碗窯水庫、長坑壟水庫的主管部門、業主。承擔水庫防汛防洪、安全生產、飲用水源保護及供水、灌溉,水庫工程和灌區工程設施以及管理範圍、保護範圍內的其他資源規劃、開發、經營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我市的規範性檔案。
(二)管理碗窯水庫及水庫大壩、副壩。
碗窯水庫管理範圍:庫區已徵用的地帶,淹沒線(高程196.24米)以上100米內的地帶。保護範圍:庫區第一道山脊線以下地帶。
大壩、副壩的管理範圍:已徵用的地帶,大壩、副壩四周各100米內的地帶,以及大壩背水坡腳以外300米內的地帶。保護範圍:管理範圍以外100米內的地帶。
(三)管理長坑壟水庫及水庫大壩、引水工程等。
(四)管理總乾渠。
總乾渠管理範圍:已徵用地帶。保護範圍:渠道兩邊徵用線外延5米內的範圍。
(五)協同管理飲用水源保護及供水、生態應急用水。
(六)協同管理庫區山場。
(七)管理碗窯電站、月亮湖開發總公司。
(八)管理水庫資源,發展水庫經濟,做好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工作。
(九)負責碗窯水庫、長坑壟水庫灌區的灌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碗窯水庫管理局機關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各科室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承辦文字材料的起草、檔案收發、信息宣傳、學習組織和檔案管理;負責會務安排、對外聯絡和接待、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事務;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全局日常黨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負責職工業務教育培訓計畫制定落實;辦理專技職稱及技工等級的晉升申報和聘用;負責工資調整、社會保險辦理和職工檔案管理;負責職工關愛制度的落實;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
(三)財務科
負責健全及執行財務資金管理規章制度,監督國有資產管理;做好會計管理、資金運作和經費核算報銷;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統計報表;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管理下屬企業財務。
(四)生產管理科
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制定、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負責全局生產調度及計畫落實;協助局領導做好水庫防汛、度汛調度,牽頭制訂防汛預案和防汛物資的儲備計畫。
(五)水源保護科
宣傳和執行涉及飲用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檔案;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開發、采砂、水產養殖等的監督管理;負責做好飲用水源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組織水源保護區的日常巡查與庫面保潔;協助查處飲用水源污染事件。
(六)工程技術科
負責全局工程技術指導;擬訂和指導實施水利工程的維修養護和歲修的年度計畫;負責水利工程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報批及組織實施;負責工程招投標。
(七)資產管理科
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招商引資;負責水庫資源的規劃和開發利用;做好全局出租資源、資產的監管;組織局重大項目前期、服務業項目的謀劃。
另外,碗窯水庫管理局下設4個直屬單位:
(一)大壩管理站
負責管理碗窯水庫及水庫大壩、副壩;負責編制水庫控制運用計畫及大壩安全預案;負責水庫水文觀測和報汛,以及水庫大壩、副壩等水利工程的觀測、巡視和日常管理。
(二)渠道管理站
負責碗窯水庫總乾渠及其渠系建築物的日常管理;組織渠道防汛搶險及抗旱灌溉;負責渠道工程管理範圍的管理和保護範圍的監管;負責渠首閘門運行管理。
(三)山場管理辦公室
承擔江山市碗窯水庫庫區山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庫區山場統一規劃;負責庫區生態公益林建設項目報批、實施;負責庫區山場林木管護和森林消防;負責管理局辦公區綠化美化技術指導;協同做好飲用水源水土保持、水質保護工作。
(四)長坑壟水庫管理站
負責長坑壟水庫大壩、引水渠道等水利設施的巡視檢查;協同做好長坑壟水庫水質保護;負責長台溪引水入庫;負責長坑壟灌區灌溉放水、調度;協同做好長坑壟水庫水雨情監測和防汛調度。

人員編制

碗窯水庫管理局事業編制9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26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的設定與領導的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