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住建局

江山市住建局

江山市住建局是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山市住建局
  • 屬性: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有關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具體政策、規定和辦法,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市域內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監督、組織實施。
(三)組織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導監督執行國家有關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定建設、房地產行業的地方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的定額實施。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四)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工程諮詢、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製品、商品混凝土、裝修裝飾、建築監理企業和相關中介組織的資質審核、審批、報批以及市場準入。擬定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建築安裝等中介組織管理行業的管理制度,並監督指導實施。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監理和建設市場管理,組織協調建築施工企業參與建設市場的競爭與合作,負責全市各類建設工程的交易和招投標工作。
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和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生產;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重大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和重大建設工程安全傷亡事故;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全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節能管理和抗震防災設計規範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基礎設施、污水收集處理、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各類公用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報批工作;綜合管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建監察工作。
(六)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報批工作;管理房地產市場;牽頭協調城市綜合開發土地價格的測算,負責房地產估價、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和市場管理;負責房地產交易和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七)負責本市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制定和落實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八)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研究制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對城市房屋拆遷作業的安全實施監督;並對房屋拆遷單位進行拆遷資質審查,核發拆遷許可證。
(九)負責建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建設法律法規宣傳,定期組織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城建執法實行綜合管理,指導督促行政執法行為;參與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
(十)會同發改、財政、國土部門編制城市建設投資計畫,牽頭協調城市建設資金投資方案,制訂城市維護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收支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統一管理使用和監督。
(十一)根據國家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制訂本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建設科技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二)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十三)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本系統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報批;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調配和勞動工資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和協調創建文明城市的各項工作;制定建設系統審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實政務公開;負責建設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創建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以及工會、婦聯和共青團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規劃、電力、電信、郵政、工商、交通、環保、水利、文物、旅遊和公安等部門涉及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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