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經濟特區人力三輪車營運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6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
《汕頭經濟特區人力三輪車營運管理規定》在2007.06.12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7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十二屆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第一條 為加強汕頭...
汕頭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檔案內容 汕頭市促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打擊各種交通運輸違法行為,保障計程車行業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營造我市良好經濟發展環境,制定如下措施:一、...
《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是2013年12月25日汕頭市人大(含常委會)發布的檔案。檔案通知 《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已由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
為規範交通管理處罰行為,加強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汕頭市交通運輸局是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發〔2009〕14 號)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
(一)在限行範圍內違反規定時段駕駛人力三輪車運送瓜果蔬菜等農副產品的,處以100元罰款。(二)在特定的營運區域(路段)內駕駛無統一編號人力三輪車的,處以100元罰款;從事營運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三)在特定的營運...
(四)有符合規定的辦公經營場所、維修保養場地及車輛停放場地;(五)有相應的經營管理制度;(六)有良好的銀行資質、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七)投保有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第八條 從事人力三輪車載客營運的駕駛人員,...
《拉薩市人力三輪車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人力三輪車運營管理,維護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
(六)按照規定的運價標準收費,使用稅務機關監製的統一結算憑證。(七)不準將車輛轉借、出租他人經營;不準塗改、偽造、轉借各種證照、標誌。(八)服從管理、按照規定繳納稅、費。(九)接受區、縣人力三輪車管理機構對營運車輛、經營情況和...
(四)運輸服務人員營運時未佩帶服務資格證或未在營業性人力三輪車的明顯位置安裝營業標誌牌的,處以200元罰款;(五)運輸服務人員營運時不按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罰款;(六)不按規定使用統一定型車輛或擅自拆裝、改裝統一定型車輛、...
《北京市人力客運三輪車胡同游特許經營若干規定》已經2007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人力客運三輪車胡同游經營行為,合理控制發展規模,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根據《...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力三輪車管理的通告 (1994年6月18日昆政發〔1994〕47號)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加快,城市交通負荷迅速增加。大量人力三輪車違反規定,在市區從事客貨營運,嚴重干擾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廣大...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的決定》,自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人力三輪車客貨運輸業管理辦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