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龍湖區監察局

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紀委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建設,組織協調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成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主要職責,黨風廉政建設室主要職責,信訪室主要職責,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案件審理室主要職責,執法監察室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街道(鎮)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
二、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以及街道(鎮)黨的組織和區管的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紀檢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三、負責調查和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街道(鎮)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四、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和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
五、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鎮、街道、直屬公司紀委班子和監察室領導幹部及區直機關紀檢監察機構領導人選;組織或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開展經常性調查研究,結合實際,提出區紀檢監察工作計畫,綜合分析紀檢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議情況。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龍湖區紀委、監察局設6個職能室,分別是: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宣傳教育室、區黨廉辦)、信訪室(舉報中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查室、執法監察室(糾風辦、行政效能監察室)

辦公室主要職責

1、掌握和綜合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2、負責案件管理及全區紀檢監察系統有關報表綜合統計
和情況分析工作;
3、負責上級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
批辦事項的督促檢查;
4、組織起草紀檢監察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和其他重要文
件,編髮《紀檢監察簡訊》和紀檢檢查信息等;
5、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工作會、辦公會、聯席會等有關會議的籌備、會務工作;
6、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工作,擬定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7、組織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
8、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9、負責機關資料收發、文書督辦、電腦、檔案、保衛、保密、複印機和印章管理工作;
10、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生活福利和外來客人的接待工作;
11、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12、承辦特邀監察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
1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風廉政建設室主要職責

1、負責綜合分析全區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提出報告;
2、履行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3、負責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或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組織全區性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
5、負責宣傳黨的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宣揚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典型,對黨員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教育;
6、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徵詢有關黨風政風情況;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訪室主要職責

信訪室是紀律檢查機關的控告申訴工作部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控告申訴工作部門承擔處理檢舉、控告和申訴的日常工作,遵照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和有關規章制度,履行下列職責:
1、通過處理民眾來信和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
2、向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反映檢舉、控告和申訴的情況和問題;
3、承辦上級和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交辦的檢舉、控告、申訴和其他事項;
4、向本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有關部門移送或向下級紀律檢查機關、有關黨組織交辦檢舉、控告和申訴,向有關部門轉辦不屬於紀律檢查機關職責範圍的信訪問題;
5、調查研究控告申訴工作情況,擬訂控告申訴工作的規章制度,對下級紀律檢查機關的控告申訴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6、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民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檢查區直機關、鎮、街道、直屬公司黨政組織及其負責人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2、負責承辦區直機關、鎮、街道、直屬公司黨政組織及其黨員、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的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工作;
3、負責有關重要、複雜案件的檢查、核實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
4、負責指導、協調、綜合區直機關、鎮、街道、直屬公司的紀檢監察工作,對基層黨委、紀(工)委及監察室負責的案件進行業務指導和督辦;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案件審理室主要職責

1、負責審理呈報上級審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檢查處理的案件;
2、審理下級按規定上報審批的案件;
3、審理按規定範圍審核備案的案件;
4、審理複議和複查複審覆核的案件;
5、負責對紀律處分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
6、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7、對受黨政紀處分的黨員幹部進行回訪教育。

執法監察室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區直各單位、鎮、街道、直屬公司、各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執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決定的情況;
2、負責提出全區執法監察工作的計畫和建議,以及執行監察工作情況的綜合;
3、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並將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轉有關部門處理;
4、負責對基層執法監察工作的業務指導;
5、履行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提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或建議;組織、檢查、督促對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
6、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的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受理企業和民眾的行政效能投訴,調查、糾正和處理我區各單位和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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