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濠江區民政局

汕頭市濠江區民政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草擬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濠江區民政局
  • 機構隸屬: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民政工作
機構職能
(一)
(二)負責區級社團的登記管理;承擔上級委託管理的社會團體和社團基金會的管理工作;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區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擁軍優屬和烈士報批、褒揚、評定工作。
(五)負責軍隊復員和轉業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城鄉救災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分配、管理和指導災區生產自救;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特困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七)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居(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社區建設協調工作。
(八)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按規定審核和審批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類圖(冊)審核工作。
(九)負責行政區劃工作;負責街道、居(村)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街道行政管轄範圍界線變更以及辦事處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縣、市)級和街道行政管轄範圍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
(十)負責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國內婚姻介紹機構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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