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領導分工
馬輝球:黨組副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何立軍:黨組書記兼沉治辦主任,主持黨組工作。分管黨務、組織人事、工青婦工作。主持國有煤礦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
李水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農村經濟、以工代賑、組織人事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農經科(以工代賑辦)、政工科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
黃繼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綜合、經濟體制改革、固定資產投資、基礎產業、能源、資源環境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規劃綜合體改科、資源環境科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
陳小山:副局長,分管社會發展、工業和高新技術、辦公室、財務、計生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社會科、工業和高新技術科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
王 彬: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重大項目稽查、法規、招投標、代建、服務業與財貿外經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稽查法規辦、服務業與財貿外經科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
康 永: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主管工會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國民經濟動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宣傳統戰、信訪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地區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科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聯繫歸口企業。
陳華濤:黨組成員、重點辦主任,主持重點辦工作。分管項目建設工作。聯繫風電場開發項目。
何小玲:總經濟師,分管年度計畫、重大項目項目前期、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基礎產業、能源工作。對口聯繫市發改委投資科、能源科、基礎產業科、項目前期辦及省發改委相關處室。
內設機構
根據《永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興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永政辦發〔2011〕17號)檔案,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5個股室,管理2個直屬股級事業單位:
5個股室是: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政務督辦、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以及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資產、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規劃綜合與體制改革股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的立項、銜接、論證和審核;提出專項規劃經費的安排建議;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抵免企業所得稅進行確認;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綜合研究國內外發展改革方面的信息動態;負責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縱向網和縣政府入口網站(涉及發改工作部分)相關工作;承擔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發展、開發區(工業園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區域合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實施;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負責國家確定的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實施;協調處理產業園區的重大問題。
(三)固定資產投資和資源環境股(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全縣建設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的有關工作;按國家、省、市的要求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領域項目的審核,以及資金申報與安排建議;組織縣重大項目庫建設,研究提出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安排建議;承擔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提出全縣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基礎設施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爭取國家、省、市支持;審核、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畫;統籌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協調。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縣發改局的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核准、審批和備案事項。
(四)經濟社會發展股(加掛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牽頭編制小城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申報和安排相關行業的項目,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編制和協調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編制庫區移民建鎮及經濟社會發展計畫;負責扶助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的編制和以工代賑的管理。
分析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工業、高技術產業、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實施產業巨觀指導;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等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和備案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
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協調服務業重要領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政策的制定;統籌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新興行業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組織修訂全縣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建議;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關體制改革研究工作,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申報,監督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參與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和私募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推動資本市場新型業務試點;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負責牽頭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物流業建設項目和資金;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縣級儲備庫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儲備庫建設;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流通設施項目建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訂建議;承辦各類利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項目的審核、申報;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協調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申報和下達全縣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提出社會事業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承擔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重大項目稽察股(加掛法規股牌子)
組織開展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提出和實施稽察工作計畫,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上報和下達;負責重大項目稽察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及通報反饋工作;研究制定稽察工作規章和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負責需要國家、省、市發改委審批、核准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申報;承擔全縣招標事項核准和評標專家庫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事業單位
(一)縣能源辦公室(對外稱永興縣能源局)。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規劃能源重大建設項目布局;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指導能源科技進步、能源行業重大示範工程和能源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國家安排我縣的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負責能源的區域合作;統籌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二)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全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制定並實施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政策措施,指導全縣重大項目開發、包裝,編制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考核,研究提出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安排建議,負責全縣項目資料庫的建設、管理、運行與維護。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局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股(行政審批股)基本情況:
整合有關股室職能,將我局內設機構投資與項目管理股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在原有職能基礎上,增加原招投標辦建設工程招投標事項核准審批職能,行政審批股人員2名,股長由何小玲同志兼任,副股長由劉淑英同志擔任。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分管領導為副局長黃繼平同志,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為副局長陳小山同志。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