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水利局

永興縣水利局是全縣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53人,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農村水電及電氣化股、水政水資源股、水利建設管理股5個股室。直屬股級事業單位3個:縣水利工程管理站(加掛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牌子),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室,縣水政監察大隊(加掛縣河道管理站牌子)。

掛靠縣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兩個股級事業單位,轄東風、石壁壠、黃口堰3個水庫管理所和大布江、夾口2個國有電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興縣水利局
  • 所屬地區:永興縣
  • 管理範圍:水利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工作人員,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永興縣水利局是全縣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53人,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農村水電及電氣化股、水政水資源股、水利建設管理股5個股室。直屬股級事業單位3個:縣水利工程管理站(加掛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牌子),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室,縣水政監察大隊(加掛縣河道管理站牌子)。
掛靠縣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兩個股級事業單位,轄東風、石壁壠、黃口堰3個水庫管理所和大布江、夾口2個國有電站。

工作人員


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
職務
1
鄧銘源
永興縣水利局
局長
2
王富平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書記
3
曹繼方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4
黃東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5
蔣保騰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
6
譚淑苹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7
曾凡良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移民局局長
8
曹愛平
永興縣水利局
黨組成員

主要職能

(一)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指導全縣水文工作。
(三)按照國家、省、市及我縣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水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和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負責全縣水利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轉報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報告,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小一型以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對中小型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八)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
(十)組織並指導水利系統的電源電網建設和管理;負責小水電建設及農村水電電氣化的規劃、審核、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安置和管理,組織指導庫區移民開發和技術諮詢與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內設股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對局黨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承辦文秘、文電、檔案、政策調研、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水利宣傳、信訪接待、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巨觀調節;對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水利經濟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等綜合經營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人事股 內設股室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幹部培訓、專業技術幹部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統一管理和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局屬單位老齡工作。
水政水資源股 內設股室  負責水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擬定水利法制建設規劃;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縣用水規劃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水量、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組織、指導水利建設、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對全縣水文工作實行巨觀管理。貫徹落實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和規定;負責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和使用;組織指導河道開發、疏浚和管理。 負責宣傳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和地區方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法令和政策;負責編制全縣水土保持中、長期規劃,定期通報全縣水土流失的防治、監測和預防情況;研究擬定全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批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水土保持許可證的發放,對水土保持方案負責監督實施和檢查驗收;負責水土流失防治費、補償費的徵收與管理,並依法管理和保護水土保持設施。
水利建設管理股 內設股室  負責提出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議計畫。擬定水利建設與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及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縣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治理和開發;指導全縣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庫及重要山塘的水利建設工作,組織全縣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與驗收;負責全縣樞紐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鄉鎮水管站業務指導;擬定主要河流的流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中供求計畫;負責初審小一型、審定小二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水利工程環境評價報告的初審並報批;組織指導防洪規劃工作;對中小型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農村水電及電氣化股 內設股室 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建設和管理;擬定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農電體制改革、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和城鄉同網同價工作;負責編制小水電電力生產年度計畫,協助管理全縣地方電力價格,歸口管理全縣地方電力的計量和統計;規劃電力市場秩序,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監督、檢查縣地方電力安全生產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站 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負責編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和技術指導實施方案;負責全縣節水灌溉、城鎮供水、農村飲水工程和泵站排澇的工程技術工作;擬定全縣灌區續建配套及更新履行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指導全縣中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參加水價改革。負責主管全縣水利水電基建工程質量檢測、監督、仲裁工作。
水政監察大隊 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水資源、水域、河道、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負責查處縣內水事違法案件和調處水事糾紛;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實施全縣水政監察工作。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直屬事業單位 負責全縣公益性水利及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管理工作。
青山壠灌區東風管 二級機構  主要承擔柏永乾渠和青資西乾渠等水利工程的管理運行維護及防洪、排澇任務,同時擔負著我縣柏林、樟樹、金龜、黃泥、鯉魚塘等鄉鎮的農田灌溉供水任務。
石壁壠水庫管理所 二級機構  主要承擔石壁壠水庫的大壩管理和觀測,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農田水利灌溉,擔負洞口、柏林、太和等鄉鎮的農田灌溉任務。
黃口堰水庫管理所 二級機構  主要承擔黃口堰水庫的大壩管理和觀測,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農田水利灌溉,擔負馬田、悅來、油麻等鄉鎮的農田灌溉任務。
大布江電站 二級機構 水力發電。
夾口電站 二級機構 水力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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