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7號)和中共永登縣委辦公室、永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44號)精神,設立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址:蘭州市永登縣
  • 設立時間:2010年
  • 隸屬單位:永登縣政府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隸屬單位,

職能

一、 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全縣人口發展戰略工作研究,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對人口計生工作巨觀指導,強化部門單位人口計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人口問題的職責。
(四)嚴格落實計畫生育各項惠農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助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和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和人口與育齡婦女信息化管理及服務體系建設,穩定低生育水平的職責。
二、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國家、省、市人口計生部門規定。
(二)參與制定永登縣人口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督促鄉鎮和部門單位落實。
(三)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機制,促進人口和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四)擬訂各鄉鎮和部門單位年度計畫生育責任目標,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人口數據。
(五)對鄉鎮和部門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落實,考核評估驗收目標責任執行情況。
(六)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檢查鄉鎮計畫生育服務工作,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醫學鑑定,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規定。
(七)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受理行政爭議案件和民眾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
(八)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九)開展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組織實施人口計生政策法規和人口文化教育,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全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上級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監督、管理計畫生育經費和社會撫養費的使用。
(十一)充分發揮計畫生育協會作用,積極開展關愛、救助、扶助、幫扶活動,落實獎、免、救、補、扶、幫優惠政策。
(十二)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計畫生育工作動態,進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縣委和縣政府報告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對出現的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的擬定工作,負責各種會務、文電文秘、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務紀檢、工青婦和老乾等工作。
(二)農村人口管理股
擬定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和人口自然增長計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對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醫學鑑定。
(三)城市人口管理股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生育保健服務證、獨生子女證的發放工作,指導檢查考核部門單位和企業人口計生工作,負責黨員幹部職工生育檔案的管理工作。
(四)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縣人口計生宣傳教育規劃,協調廣播、電視、新聞媒體開展計畫生育宣傳報導,負責計畫生育各類宣傳品的管理髮放任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獎勵扶助和二女戶結紮一次性獎勵工作。
(五)流動人口管理股
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和資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財務後勤股
負責後勤事務、車輛管理、外事接待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建工作。
(七)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檢查、監督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指導基層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
(八)協會工作室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指導鄉鎮、村協會開展活動,協調相關部門出台和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的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人員編制

永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保留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隸屬單位

永登縣計畫生育服務站為事業性質,科級建制,事業編制10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