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濟傷殘等級評定指南

永濟傷殘等級評定由民政局優撫科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濟傷殘等級評定指南
  • 受理機構:民政局優撫科
法規依據,評殘程式,

法規依據

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家民政部頒布的《傷殘撫恤管理辦法》,以及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總後勤部印發的〈〈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等。

評殘程式

1、申請人申請評殘應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沒有工作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查評定殘疾等級申請後出具書面意見,連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併報送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
3、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報送的有關材料進行核對,對符合條件的填寫〈〈評定傷殘等級審批表〉〉,並通知本人到市級民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鑑定,縣級民政部門根據鑑定結果向市級民政部門出具評殘報告,連同其他有關材料報送至市級民政部門審核。
4、市級民政部門對報送的材料初審後,在《評定傷殘等級審批表》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印章,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5、省級民政部門對報送的材料初審後,認為符合條件的,逐級通知縣級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的評殘情況進行公示。縣級懷睡部門對公市中反饋的意見進行核實並簽署意見,逐級上報省級民政部門。省級民政部門對公示的意見進行審核,在《評定傷殘等級審批表》上籤署審批意見,加蓋印章。對符合條件的,辦理傷殘人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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