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及規章制度,提出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政策和規章,負責實施、協調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泰縣交通局
- 主要職責:10條
- 內設機構:10個
- 所在地:永泰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計畫基建科,路政管理科,運輸管理所,地方海事處,運政大廳,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全縣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開展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
(三)行使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行業職能,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負責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的組織實施,組織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行使全縣公路、運輸場站、渡口、航道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管理等行業管理職能。
(四)負責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公路路政的管理工作。
(五)培育和管理全縣交通運輸市場。行使公路、水路客貨運輸 (含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搬運裝卸、汽車維修站、運輸服務業(含公路營運車輛停發車場)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縣交通戰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使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職能,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教學大綱,負責制定管理規章和總體布局規劃並實施監督檢查。
(七)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組織各項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和監督。
(八)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溪河水上安全監督、渡船及水上設施檢驗;行使交通通信行業管理職能。
(九)組織編制科技發展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行業的技術和質量監督。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術教育以及成人教育;指導交通行業各工種工人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
2、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和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3、組織和指導交通行業政策研究工作,負責起草研究報告、行業政策檔案。
4、歸口管理和指導交通執法監督檢查。
5、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普法“工作。
6、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教育、體制改革、機構編制以及勞動保護、計畫生育工作。
7、負責落實知識分子、專業技術職稱、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和對外勞務合作的工作。
8、負責交通行業社會團體管理。
9、配合從事全縣交通行業工種工人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10、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財務審計科
1、負責交通行業財務會計管理。
2、組織編制企業財務計畫和事業預算,定期檢查、分析各項財務指標;綜合編審企業、事業會計決算。
3、負責交通規費的收支管理。
4、負責車輛購置附加費的徵收。
5、管理外匯、信貸、稅收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
6、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基金的籌集。
7、負責對局屬單位的審計。
8、負責對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行為的調查、報告和處理。
計畫基建科
1、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2、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主要定額的實施情況。
3、負責檢查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技術問題,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有關事宜。
4、負責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的組織實施。
5、負責管理交通行業監理單位以及交通建設市場勘察設計、諮詢監理、施工單位資信登記。
6、管理設計、監理、施工的招投標工作。
7、開展交通扶貧工作。
8、負責公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9、管理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監理及工程造價工作。
10、組織實施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管理和監理辦法。
路政管理科
1、行使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職能。
2、負責運價政策的擬定。
3、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進行調控。
4、組織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工作。
5、行使交通通信行業管理職能。
6、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職級,主管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7、協調全縣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超過公路或公路橋樑限載標準的車輛行駛公路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8、負責指導全縣公路路政隊伍建設。
運輸管理所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道路運輸的方針、政策、法規。
2、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批道路客、貨搬運裝卸業,機動車維修業和運輸服務業的開業、停業申請,核發經營許可證。
3、負責運輸市場管理,維護好客、貨運輸秩序,對道路運輸業的商務活動,營運證照,經營範圍,服務質量,運輸紀律及運價、票證等進行監督和檢查,調解運輸糾紛。
4、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大宗物資、重點港站集散物資的運輸工作,做好戰備、救災、搶險等物資的運輸組織工作。
5、做好旅客、貨物流量、流向的調查研究和預測,制定本行業發展計畫。
6、負責道路運輸統一單證的發放、回收、管理。
7、掌握和提供道路運輸經濟情況,為上級制訂發展規劃和綜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據,根據各單位報送的新增和更新車的需求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車輛汽油的供應工作。
8、建立各類台帳、負責各類統計數字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9、負責徵收公路運輸管理費,其他機動車養路費。
10、組織指導興辦停車場地、站點、食宿等服務設施,為旅客、貨主、運輸經營者及駕、乘、修人員提供服務條件。
地方海事處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水路運輸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條例》及細則的具體實施。
2、負責對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和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開業審批,經營活動的檢查和獎懲。
3、檢查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對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運輸計畫的執行情況,協調運輸契約執行中發生的問題。
4、以主管範圍內水路運輸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定期發布水運情況分析報告,負責督促匯總上報規定的運輸統計報表。
5、及時匯集和發布水運技術,經濟信息,為水路運輸企業和各種運輸船舶提供諮詢服務,組織培訓水路運輸管理專業人員。
6、維護運輸秩序,協調各種水運業之間運輸船舶和港埠企業之間的平衡銜接,處置糾紛;督促提高運輸服務質量,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組織交流先進運輸經驗,提高水運管理水平。
7、負責對水路運輸管理費的徵收。
8、積極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運政大廳
1、運政大廳在局領導下工作,運政大廳實行主任負責制,運政大廳主任負責大廳日常行政管理及視窗工作人員考勤考職;監督視窗工作正常有序運行。
2、運政大廳為運管所對外辦事視窗,運政大廳負責收件、出件,接受民眾諮詢、投訴,處理與本視窗相關的業務工作。
3、運政大廳負責接受特殊報件預約,對預約服務要事先約定辦理時間。
4、運政大廳工作人員是首問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辦事民眾,對民眾詢問的問題按照一次性告知的原則,向當事人一次說清有關辦理事項、須補充的材料、辦理的程式及時限。
5、運政大廳工作人員收件後,按照職責分工將各批件及時分流給各業務部門,各業務部門按規定程式、時限辦理後,及時將辦理件退回運政大廳,由運政大廳負責出件;在辦理過程中收件工作人員負責跟蹤落實,確保各收件按承諾時限辦結。
6、運政大廳對不能辦理的事項實行否定報備;對否定的理由、依據及領導的審核、審批情況都要有詳細的記錄。
7、運政大廳負責及時公開辦理結果。
8、運政大廳負責做好已經辦結的各項業務歸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