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應急管理局是永春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春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永春縣桃城鎮下州路69號
- 所屬地區:永春縣
- 所屬部門:永春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起草相關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工礦(不含煤礦)、商貿、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全縣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及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機關黨建、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信訪、精神文明、綜治平安等。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門各項資料綜合匯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研究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應急管理股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開展應急會商,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級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組織參與縣際應急救援。
協調落實有關消防工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三)綜合協調股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具體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分解下達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四)行政審核審批股(防災減災股)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核准、審批、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下達和省級、市級、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五)礦山地質股。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不含煤礦)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組織實施相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工作。
(六)工業危化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商貿、菸草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黃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