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農牧局

永昌縣農牧局(永昌縣農業機械管理局)是永昌縣人民政府的農業行政職能部門,承擔著為永昌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重要職能。

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97人,其中高級以上職稱技術人員9人,中級職稱技術人員34人,初級職稱技術人員5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昌縣農牧局
  • 下屬部門:17個
  • 職工總數:197人
  • 高級職稱:9人
  • 部門地址: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城關鎮東街 
下屬單位,內部機構,主要任務,

下屬單位

下屬獸醫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村經營管理站、畜牧工作站、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業機械化學校)、草原工作站(草原監理站)、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農機監理站、植物檢疫站、肉羊繁育技術推廣站、動物衛生監督所(漁業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農產質量檢測中心)、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村能源管理辦公室、農業特色產業辦公室、農業廣播電視分校等17個基層單位。

永昌縣農牧局

內部機構

局機關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處理局機關黨務、政務日常工作,承擔文電、會務後勤、人事勞資、保密、檔案、宣傳、提案(議案)、信息、安全、信訪、保衛、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的報告和檔案;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牧業綜合執法和農牧業法制宣傳及農民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監測;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報送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承辦農牧業項目篩選、論證申報、管理;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普法教育、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及工青婦、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編制農牧系統各項財務收支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局系統財務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農業系統基層單位財務工作;管理農業系統國有資產
(二)業務股
研究制定農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重大技術措施並負責監督實施;引導農牧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畜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農業法》、《畜牧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草原法》、《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農牧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重點生產基地建設、重大生產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與實施;制定農牧業科研、技術引進推廣及隊伍建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農牧業科技成果並組織其轉化;擬定農牧業產業化經營規劃、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參與協調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布農畜產品及農牧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參與農畜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流通等政策制定;組織農業“三品”認證、基地認定、品牌開發、標準建設、標誌申報和管理;指導農牧業救災工作,組織動植物疫情檢測、防治和撲滅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依法開展種畜禽及農業投入品的許可及監督管理;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糧食安全的有關政策建議和措施;組織實施草原資源的保護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安全監理工作;依法管理全縣漁業工作,組織實施漁政執法;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事業機構
(一)永昌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為正科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研究擬定全縣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問題的項目;負責督促檢查涉及農民負擔的法律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件;負責農民負擔的專項審計;負責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調查及統計工作。
(二)永昌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為副科級建制。隸屬縣獸醫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政府組織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承擔全縣畜牧獸醫、漁政執法及業務培訓和指導;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的監督,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實驗室生物質量安全監管等。組織實施畜產品、水產的產地認證及產品認證。負責全縣奶業及奶站的管理;依法實施全縣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屠宰、流通等環節的監督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依法行使有關審批權、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措施權;負責國內引進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檢疫和監督;負責全縣動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動物防疫監督員、動物檢疫員、獸藥監督員的管理;負責監督檢測養殖水域環境,合理安排養殖布局,制定並實施預防和治理養殖水域污染的規劃、方案、細則等;負責組織調查處理養殖水域污染事故,開展水產苗種的病害防治管理和檢疫工作。

主要任務

編制政務信息公開目錄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永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縣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永政發〔2014〕59號)、《永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昌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通知》(永政辦發〔2013〕142號)和本單位職責,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要求,參考《永昌縣信息公開目錄》、《縣級政府依託電子政務平台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編制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目錄。(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按照行政審批項目及本單位職權,梳理依法確定並審核確認的行政職權事項名稱,編制並公開行政職權目錄,確定權力清單。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辦理結果,將在網際網路或報紙上進行公開公示。(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推進行政事務公開。凡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行政事務,不涉密的要先公開,後執行;需要提交材料的,要列出材料名稱;需要填寫表格或其他文字材料的,要提供電子樣表,供申請人下載,使行政權力在公開中接受監督,在公開中透明運行。(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加快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加大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將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獸醫局、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植物檢疫站、農業特色產業辦公室)
確定便民服務事項
按照“依據充分、主體明確、流程清晰和便民利民”的要求,充分考慮民眾需求,全面清理便民服務事項,確定服務目錄和具體內容,進一步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民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加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流轉面積、流向、用途、流轉價格等信息。(責任單位:農村經營管理站)
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
按照便於民眾知情、方便民眾辦事、有利民眾監督的要求,全面推行辦事公開。重點公開單位職責許可權、服務範圍及其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及監督電話,辦事事項、依據、條件、流程、期限、收費情況和辦理結果,工作制度、行為準則、服務標準、服務承諾、違諾責任追究及處理辦法,為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的答覆工作
按照一定的辦理流程,認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特別是涉及民眾切身利益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工作必須做到依法依規、有問必復。規範和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對於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應通過主動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複申請。(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效能
充分利用公開欄、網路、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拓寬公開渠道,拓展公開內涵。結合黨務公開要求,建立黨務政務信息公開欄。充分利用網路資源,全面公開政務信息和服務信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輔助作用,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渠道,把最新政策、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內容向社會公開、公示,保障社會大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逐步推進行政決策公開
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建立健全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的決策機制,擴大行政決策公開的領域和範圍,推進行政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式加以規範,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及時、準確、全面、規範發布政務公開信息
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和“誰主管、誰擁有、誰使用、誰發布”的原則,參照《永昌縣政府入口網站信息發布規範(V1.0)》,蒐集、整理、發布相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信息。及時、準確公開政務信息。(責任單位: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
做好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和統計工作
在年底前要全面總結本年度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分析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在總結日常工作的基礎上,突出總結好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舉措和成效等情況,形成格式規範、內容全面、統計準確、數據翔實、分析到位、文字精煉、通俗易懂的年度報告。統計本年度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舉報投訴、機構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培訓等情況,填寫《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分析說明》)。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和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於次年1月31日前通過網上辦公系統報縣信息中心。(責任單位: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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