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字燈俗是甘肅省永昌縣的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原是明朝時的北京燈藝,約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其原地為永昌縣紅山窯鄉毛卜喇村。“卍”是梵文,含義為“吉祥之所集”,是“瑞相”“萬德吉祥”的標誌。 永昌“卍”字燈俗2008年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永昌縣卍字燈俗
- 遺產級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批准文號:國發〔2008〕19號
- 批准日期:2008年6月7日
- 項目編號:978 Ⅹ-71
- 申報單位:甘肅省永昌縣
簡介,起源,傳承保護,
卍字燈俗是甘肅省永昌縣的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原是明朝時的北京燈藝,約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其原地為永昌縣紅山窯鄉毛卜喇村。“卍”是梵文,含義為“吉祥之所集”,是“瑞相”“萬德吉祥”的標誌。 永昌“卍”字燈俗2008年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