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慘案

清朝嘉慶道光以來吏治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危機四伏,民族矛盾日益嚴重。這時,雲南地方回、漢民族經常以日常瑣事發生衝突。永昌地處西南邊陲,這種衝突尤為突出。地方官吏或敷衍塞責,不能認真辦理;或挾私徇情,任意抑揚。於是是非混淆,輿論失實。回族人民銜冤難告,嫌怨日深,從而釀成了大規模的回漢械鬥和屠回巨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昌慘案
  • 外文名:The Yongchang Massacre
  • 時間:嘉慶五年(1800)
  • 朝代:清朝
起因,發展,結果,影響,

起因

嘉慶五年(1800),順寧府(今鳳慶)悉宜銀廠回漢人民因口角爭鬥,事態擴大,回民被擊殺18 人①。道光元年(1821),雲龍州牡羊廠回民與湖廣及臨安漢人“因爭廠地硐挾嫌”,發生械鬥,雙方死傷多人,其中回民居多。回民赴京控告,地方官府奉旨處理,給回民死者每屍給銀9 兩,草草了事②。道光十九年(1839),緬寧(今臨滄)官府唆使地方惡棍屠殺城內回民1700 人,同時將城郊五寨回民170 余戶,全部焚殺①。劫餘回民在張富、馬效青、黃巴巴、蔡發春率領下,聚眾自衛。

發展

清朝地方官府始則“助漢抑回”,終則公開屠殺回民。緬寧事件很快衝擊到保山。保山縣城內有回民4000 餘人,城外50 余村均有回民居住。道光二十三年(1843),漢民萬春組織燒香會,將金雞村等七哨漢民,組成數百人一香,或千人為一香。勢力既成,目無官府,率眾圍困縣城,企圖盡屠城內回民。幸賴太守陳芝楣多方排解,雖未釀成大禍,但嫌怨已深。二十五年(1845)四月,保山城東板橋地方回漢青年因唱秧歌,發生口角,進而鬥毆。回漢之不肖乘機煽動民族仇恨,糾紛日益擴大。而保山縣之官府已被漢紳所包圍,與香哨首領呵為一氣。始則拆毀板橋清真寺,焚燒當地回民房屋。接著又對金雞村、八達營、乙丑村等處回民大肆屠殺,脫逃出來的回民前往保山城內避難②。
八月,張富等在距保山城六十里地的丙麻地方大敗清軍,鄧川知州恆文據此以為保山城內回民“悉屬匪類”,密召香首周曰庠、練首沈聚成密謀策劃,親授屠殺回民機宜。九月初二日黎明,哨練入城。城內原住回民加上從城外逃進城的,共有8000 餘人,“無分老幼男婦,混行殺戮”。杜文秀全家遇難,僅以身免。他的未婚妻馬小有姑被恆文家奴黃貴擄匿。當時人即稱此為“永昌慘案”。清吏昏庸,回漢之爭,至此轉為縱漢殺回的局面。風聲四播,人心益增不安。保山以外各州縣,也不時發生流血事件。

結果

道光二十六年(1846),杜文秀星夜繞道至昆明,向雲貴總督賀長齡抗訴,長齡未能秉公辦理。文秀與丁燦庭、白廷楊、劉義、沐文科北上京城叩閽。要求嚴懲永昌屠回案的兇犯,為死者昭雪。二十七年七月,道光帝命陝西巡撫林則徐為雲貴總督“赴滇審辦”。林則徐抵滇,以“只問良莠,不分回漢”相標榜,實為永昌官紳所左右。道光二十八年(1848),林則徐師次永平,判七哨兇徒430 名;與此同時,他認為滇西回民“良善少而頑梗多”,判回民491 名,還冤殺各縣回族士紳76 人③。更以“安撫”為名,將保山孑遺200 戶“難回”強迫押送瘴毒之地潞江西岸的官乃山居住。杜文秀於二十七年九月被刑部押解回滇。

影響

杜文秀看到永昌慘案如此了結,實出預料。冤案未雪,孑遺者又面臨滅種之橫禍。他在壓力之下不得不書寫“遵斷甘結”,表示承認林則徐對此案的判決,因此還落了個“狀告失實”的罪名。他家資蕩然,無以為生,又不願遷居官乃山瘴毒之地,便輾轉於成都、蒙化(今巍山)之間。在成都憂憤成疾,幾乎病死。繼至蒙化,暗中結盟,建立了“忠義堂”、“永勝堂”,聯絡各地義士,宣傳太平天國金田起義訊息,俟機應變。
叩閽的失敗,使杜文秀丟掉了對清廷的幻想,最終被迫走上了武裝反清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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