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永新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
(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縣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
(三)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受縣政府委託協調處理縣際環境污染糾紛;協調跨行政區域的污染糾紛;組織協調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監督執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全縣地方環境保護標準並組織實施;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寫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七)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八)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負責全縣環境標誌的審查推薦工作;負責環保產品認定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縣級環境監測網和全縣環境信息網;組織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工作;推動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
(十)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參與放射性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放射性技術套用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能
1、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
2、管理機關後勤、店面租金的收取和小車的管理。
3、承擔局裡的帳目管理。
4、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工作。
6、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考勤。
7、負責工、青、婦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8、其他職責對應上級部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股
1、負責全縣重點污染源減排工作和總量控制工作。
3、提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議並負責監督實施。
4、負責監督固體廢棄物、有毒化學品、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污染的防治及鄉鎮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
5、負責執行各類環境標準。
6、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噪聲功能區的劃分。
7、負責本轄區污染源調查工作和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8、編制自然風景保護區的區域規劃並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城鄉的生態保護和生態農業建設。
9、負責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的申報工作。
10、其他職責對應上級部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察大隊
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照環保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排污單位環境保護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即對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執行情況及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負責轄區內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取證,並參與處理。
4、負責本縣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和取證,並參與處理。
5、負責企業和鄉鎮三產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6、參與環境案件行政審議和行政複議。
7、負責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工作。
8、其他職責對應上級部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測站
1、對轄區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進行經常性監測、分析,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
2、承擔縣城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環境質量狀況的監測工作。
3、對轄區各有關單位排放污染物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性測定,為污染源管理及排污收費提供監測數據。
4、收集、整理、儲存環境監測數據信息資料,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環境監測業務部門呈報本縣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動態變化的技術報告,按時上報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報。
5、負責城鎮三產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6、其他職責對應上級部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職責
1、負責擬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組織開展本轄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
2、負責全縣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的擬定、宣傳、貫徹和諮詢,指導全縣環保行業教育和培訓;
3、負責全縣環境保護法律諮詢,承擔行政應訴工作;
4、負責全縣環境信息上稿、管理工作及永新縣環保局網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5、負責縣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6、對於來信來訪者,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和說明工作。
7、其他職責對應上級部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西大街323號
永新縣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