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永州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單位基本情況,主要職責,

單位基本情況

2009年4月,永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永州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等事項的批覆》印發,永州市勞動爭議仲裁院成立;2012年8月,永州市編辦《關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中心等機構更名的批覆》印發,永州市勞動爭議仲裁院更名為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13年5月,永州市編委《關於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機構升格等事項的批覆》印發,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升格為副處級單位,設定綜合科、立案調解庭、仲裁庭三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根據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管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負責勞動人事爭議及其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諮詢;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與調解工作;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後勤、接待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綜合治理、維護穩定等工作;做好統計報表數據分析及本院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立案調解庭: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仲裁申請;審查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符合條件的報批立案,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安排具體的開庭時間、地點並通知雙方當事人做好庭前準備;送達調解仲裁文書;依據辦案規則處理其他事務性工作;接待當事人對勞動人事爭議的各項程式性問題的諮詢;對當事人申請調解的案件,進入先行調解程式;向當事人宣傳法律、法規,協調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協定。
(三)仲裁庭: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規定,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開庭審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做好爭議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協定;審查申訴人的撤訴申請;及時做好調解、仲裁的文書工作及案卷的整理歸檔工作;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做好案件涉及的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保密工作。

地址:永州市冷水灘區翠竹路6號瀟湘大廈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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