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局

永定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局是永定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其職責是: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定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局
  • 地點:永定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簡介,下屬機構,發展建設,

簡介

擬定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的體制改革,擬定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設施建設;管理全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藝術品種及其專業藝術表演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議與發展;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工作,審核、申報市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審批文物維修設計、施工單位資格,會同有關部門監管文物市場;管理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擬定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區場稽查工作;管理全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科技,歸口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交流與合作工作,擬定其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科技的進步和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交流工作發展。

下屬機構

內設辦公室、文化藝術股、新聞出版著作權股等3個股室。下轄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稽查大隊、區文化館、區圖書館、區文物管理所、區博物館、陽戲劇團等6個二級機構。

發展建設

近年來,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兩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在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銳意進取,務實創新,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全面推進。新建了“兩館一中心”(文化館2500平方米、圖書館4000平方米、宣傳文化中心5500平方米)等一批文化基礎設施;城鄉文化活動豐富多彩,“元宵燈會”、“六月六狂歡節”等文化活動深受廣大民眾喜愛;文化產業步入協調快速發展的良性軌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現擁有文化企業和文化經營戶1300多家,從業人員2.7萬人,固定資產10.5億元。2008年,全區文化產業增加值超過3億元,比上年增長25%以上,占全區GDP的5.4%,實現稅收2300萬元,占全區財政收入的15.05%。2008年,我局被評為“全省文化產業發展先進單位”,被區委、區政府評為全區“全面發展先進單位”、“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局長孫仁健同志被評為“全國文化產業發展先進個人”。區文化館被文化部評定為“國家一級文化館”;王家坪鎮被文化部評定為“詩詞歌賦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羅水鄉被文化部評定為“茅古斯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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