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商務局

永城市商務局

永城市商務局是永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永城市委辦公室、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永辦〔2019〕1號),永城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商丘市委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永城市商務局局長:朱宏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城市商務局
  • 外文名:Yongcheng Bureau of Commerce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朱宏偉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突出開放引領,堅持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開放戰略,積極發揮開放平台作用,完善開放政策,拓展開放領域,持續放寬市場準入,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快跨境電子商務建設,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積極推進產業導入和企業轉型。著力提高消費水平,擴大消費能力,促進國內貿易市場更加活躍。
大力加強和推進物流業轉型、電子商務和會展業及會展經濟發展。持續加強商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進一步簡化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更好地為人民民眾和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國內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電子商務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務領域改革。
(三)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五)擬訂規範全市商務領域市場秩序的政策;負責全市商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督導全市商務領域監管執法和舉報投訴服務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
(六)負責全市市場體系建設工作,促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負責統籌擬訂全市流通產業發展促進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市流通領域制度建設,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發展;牽頭協調推進全市物流業轉型發展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依法對有關特殊流通行業和散裝水泥推廣套用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管理。
(八)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省對外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牽頭負責全市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九)擬訂全市服務業、服務貿易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服務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依規對全市舉辦的經貿交流活動(含博覽會、展銷會、交易會和國際性會議等)進行管理,依規對市內舉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進行監管;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事項進行監督管理;統籌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投資環境治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問題,依法受理、處理境內外投資者的建議和投訴等。
(十一)牽頭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和區域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及統計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執行國家、省有關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雙邊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三)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的申報、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和工作協調。
(十四)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大力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
(十五)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申報、監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永城市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永城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與永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1)永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健全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機制有關工作,按照有關部門安排,永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永城市商務局牽頭,承擔全市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
(2)永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永城市商務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3)永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永城市商務局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糧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相關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動態等工作;負責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起草重要綜合性檔案和文稿;承擔有關商務指標統計匯總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嚴格人事紀律,嚴禁違規進人,監督規範所屬企事業單位進人行為,並承擔責任;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出國人員審查、安全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擬訂商務促進政策並貫徹落實;承擔各項政策資金、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出口退稅稽核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與運行調節股(成品油流通股)。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社區商業建設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現代流通網路體系;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免稅商店、二手車市場、汽車流通等進行監管;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家政、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沐浴、人像攝影、洗滌、家電維修等)行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及規劃管理工作;研究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繭絲綢行業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管理,協調管理企業商業石油庫存運營;統籌全市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在境內舉辦的各類展會及商貿活動的總體策劃和組織協調,協助邀請重要來賓;擬訂規範全市商務領域市場秩序的政策;負責流通領域商務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商務領域市場監管機構、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和隊伍建設;辦理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商業欺詐行為的舉報投訴;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三)流通業發展股(電子商務股)。擬訂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業管理、促進等工作,牽頭推進流通標準化,最佳化商業布局和結構;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按有關規定對舊貨流通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散裝水泥發展管理工作,依法對散裝水泥推廣套用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大力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擬訂全市物流轉型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業發展考核評價機制;統籌協調全市冷鏈物流、快遞物流、電商物流等物流業態發展;推動重大物流項目和園區發展,促進相關重點平台建設;聯繫、指導物流行業協會工作。
(四)對外貿易與外商投資服務股(對外開放服務股)。擬訂全市外貿促進、外商投資、國內經濟合作、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外貿運行跨部門協作機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牽頭擬訂服務貿易、會展業發展、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組織開展國內經濟合作、產業轉移等重大活動,負責外來投資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並監督落實;依法監督和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牽頭推動“一帶一路”和“空中絲綢之路”經貿合作;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五)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股)。擬訂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國內經濟合作發展規劃;研究內外貿易流通、利用境內外資金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商務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賠償等有關工作;負責審核本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對外合作協定簽訂,並於協定簽訂前上報市委辦公室法規室、市政府辦公室法制審核股把關;承擔貿易政策合規性評估工作;審核區域經貿合作協定、經貿政策檔案;負責全市商務系統信訪穩定和所屬企業改制工作;負責提供商務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全市商務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進行備案管理;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永城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員(股)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永城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永城市商務局局長:朱宏偉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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