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7年4月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
- 標椎編號:T/CBMF 17-2017
- 國民經濟分類:C3011 水泥製造
- 發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5月01日
《水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7年4月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水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7年4月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制定背景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發布的T/CBMF 17-2017《水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團體標準遵循開放、公平、透明、協商一致和促進貿易和交流的原則,按...
第九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遵守國家生產許可證管理法規規定,取得生產許可證後,方可生產散裝水泥。 第十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水泥質量管理規程組織生產,不得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散裝水泥。 第十一條 散裝水泥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和...
?第六條 從事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生產,接受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質量監督管理,保證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生產、經營、...
第二十二條 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製構件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嚴格質量和計量管理,產品應當符合質量標準和計量要求。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建設...
《水泥生產管理與質量控制》是2015年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石常軍。圖書目錄 1 質量管理及其常用工具的認知 1.1 質量 1.2 質量管理 1.3 質量管理的常用統計工具 1.4 PDCA循環與質量控制 1.5 職工參與質量改進——...
地方標準《通用水泥出廠質量確認規則》(DB13/T 5612-2022)的實施可推動國家強制性標準《通用矽酸鹽水泥》(GB 175-2007)中有關水泥出廠確認的實施,進一步規範水泥出廠管理,完善水泥產品質量可追溯環節,提高水泥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
第八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散裝水泥的質量管理,確保出廠的散裝水泥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契約約定,對使用的散裝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進行查驗,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五條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生產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保證產品質量。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員工的崗位培訓。
水泥製品、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第八條(質量要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具備國家規定的從業資質,嚴格按照質量管理規程組織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符合質量標準。禁止預拌混凝土使用立窯水泥。第...
因此,本書具有注重實用、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編寫特色,貫徹了《無機非金屬材料專業面向工業過程教材》的編寫思想,便於讀者在充分了解現代企業管理理論、技術和方法的基礎上,熟練掌握現代水泥生產質量控制與管理技術。內容簡介 《水泥生產...
重點城市現有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必須配置散裝水泥設施;其他市、縣的水泥生產企業,根據當地發展散裝水泥的要求配置必要的散裝水泥設施。第七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泥質量、計量管理制度,完善管理體系,保證出廠的...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質。第九條 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並保證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應當嚴格執行計量管理的規定。第...
第十一條 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執行國家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工序控制、質量檢測等規定,確保產品質量。第十二條 從事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生產、經營、運輸、...
第四條 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制定本市預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預製構件的發展規劃、企業綠色生產管理規程和相關的行業管理制度,建立預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預製構件生產企業信用檔案,建立企業綜合誠信評價等工作制度。第五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進入...
現有水泥生產企業散裝水泥發放能力未達到總生產能力70%的,應當採取措施逐步達到。第六條 水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質,依法加強質量、計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保證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設的生產企業在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證書》後,方可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經營活動。第十六條 水泥生產企業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產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九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配置散裝水泥均化、化驗等設施、設備,確保出廠的散裝水泥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散裝水泥生產、經營、運輸和使用單位應加強計量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散裝水泥計量管理的規定。第十條 散裝水泥生產、經營、...
第四章 預拌混凝土的質量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程及使用單位的要求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制定必要的技術管理和質量控制措施,建立原材料(水泥、骨料、水、礦物摻合...
已經建成的水泥生產企業的散裝水泥生產能力,在本辦法實施後三年內,旋窯應當達到本企業水泥生產能力的50%,立窯應當達到本企業水泥生產能力的20%。第七條 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散裝水泥的質量、計量管理,確保出廠的散裝水泥符合國家規定的...
關並開採規模小、條件差、工藝落後、技術力量弱的石灰石礦山,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水泥企業要完善水泥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並應取得化驗室合格證。質監、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水泥生產、流通環節的...
第十九條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使用散裝水泥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協同當地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加強對散裝水泥質量、計量的監督和抽查。第二十條水泥生產企業銷售袋裝水泥和水泥用戶使用袋裝水泥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
第十條 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技術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保證商品混凝土的質量,並接受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質量監督。第十一條 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配置散裝水泥使用設施並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第十二...
對符合綜合驗收備案條件的預拌砂漿生產企業予以備案,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限期整改。第九條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第十條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標準化管理、工序控制、質量...
(五)在高速公路、機場、港口、橋樑、涵洞等重點建設工程和建築工程承重結構中以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立窯水泥的,責令改正,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影響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前款規定的處罰,每次最高不得...
第七條 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組織生產,保證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質量標準。第八條 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應當配置散裝水泥發放設施、設備,並...
現有水泥生產企業散裝水泥發放能力未達到總生產能力70%的,應當採取措施逐步達到。第六條水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質,依法加強質量、計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保證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須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點、審查,取得《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證書》後,方可從事生產、經營。第十五條 水泥生產企業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產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