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築物、結構或構件的抗破壞強度(抗力)與設計荷載效應組合的比值。它是建築物、結構或構件的安全儲備的指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工建築物安全係數
- 外文名:Safety factor of hydraulic structure
- 時間:1974年
- 特點:規定了材料勻質係數
包含因素
中國、日本、美國等國用單一安全係數法進行壩工設計。設計驗算時,安全係數大於規範給定值(目標安全係數),即認為建築物安全。目標安全係數是按建築物級別、受力特點、荷載組合條件等規定的,建築物承受特殊荷載組合(見水工建築物荷載)作用時,目標值較低。
中國按工程規模、 效益、 重要性將水利樞紐工程分為五等,將建築物按其在樞紐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為五級。一級建築物的安全性要求最高,對抗禦洪水標準、強度和穩定性的安全係數、 變形限制、 運行期的可靠性、建築材料的品種和質量及耐久性諸方面皆有嚴格要求。但是規範規定的安全係數是經驗性的,須與建築物的受力特點、荷載組合、計算公式、地基條件、材料試驗方法和取值規則配合使用。不同類型建築物的安全係數間不能比較。有時按規範設計的重力壩,原型觀測發現存在拉應力,與材料力學法分析結果不同,卻接近有限元法分析結果,說明規定是近似的;這些壩的安全性為社會所接受,也說明安全係數帶有經驗性。
分項安全係數(分項係數)法較單一安全係數法為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