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築物可靠度是指在規定的時期(基準期)內,在規定的條件下,水工建築物完成預定功能(如使用性能、耐久性能或承載能力等)的機率。設計中套用的可靠性分析方法按其機率理論基礎分為三級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工建築物可靠度
- 外文名:Reliability of hydraulic structure
- 目標可靠度:2.7~4.2
- 基準期:大於50年
簡介
設計問題
設計時,應按建築物失事的後果(危及人的性命、造成經濟損失、產生社會影響等)確定其安全等級,按結構破壞特點確定其應達到的目標可靠度(或目標可靠指標)。安全等級高的取值高。結構呈脆性破壞時,無明顯前兆,應比延性破壞結構取值高。中國在1984年頒布的《建築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J68-84,試行)是以可靠度為基準的規範,取結構設計基準期為50年,承載能力的目標可靠度為2.7~4.2(相當失效機率為3.5×10-3~1.3×10-5)。水利工程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正在研製中,鑒於水利工程的特點,一般認為大壩的基準期應長於50年,失效機率應低於10-6。可靠度與安全係數的關係見圖。
特點
此外,統計表明,許多人為因素,如決策和計算中的失誤、施工質量差、使用管理不當等,造成了部分水工建築物失事,這需要專門的分析研究。水利工程界一般認為:設計施工質量好,再加上良好監測控制,稱職的管理及預警措施,能消除災害性破壞,保持壩的安全;近期還不能用機率統計方法評價壩的總體安全性,但對進一步的理論研究和比較研究抱有期望。
可靠度分析,從構件起,逐級研討結構、建築物,直至樞紐工程的可靠性,並在勘測、 規劃、 設計、施工、管理運用的全過程中不斷研討工程安全性,使工程決策達到經濟與安全的諧和,使工程建設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和確保質量。
見水工建築物安全係數。
參考書目
趙國藩等編著:《工程結構可靠度》,水利電力出版社,北京,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