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確保供水安全的緊急通知》是2003年水利部發布的通知。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2003-04-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2003-04-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確保供水安全的緊急通知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當前,我國一些地區發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是當前的一項重大任務。根據中央有關要求,現對水利部門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確保供水安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城鄉供水安全
確保供水安全,事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本著對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保證供水安全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落實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城鄉供水安全。
二、加強城鎮集中供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
確保飲用水安全、做好城市的水源地保護工作。各地要按照當地政府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具體部署,結合供水水源地的實際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保護水質的具體要求,並採取切實措施確保供水安全。
三、全面做好江河湖庫水質監測工作
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文系統對水量、水質要切實加強監測,及時準確地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水質情況。對於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要按照《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的具體要求,及時上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取水許可水質管理規定》的要求,加強排污口管理。對於非典型肺炎的收治單位,要迅速查明其污水排放口及排入水體,及時準確地監測上報。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地區要加強對供水單位和供水水質監測的指導,切實保證城鄉飲用水安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供水水源地水質旬報工作。
四、確保大江大河、水庫和重要供水設施的防洪安全
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的要求,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南方汛期已至,各地要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防洪預案,以減少人員傷亡為首要目標,認真抓好大江大河和水庫安全度汛、山洪災害和防颱風工作,特別要重視保護好供水設施,要做到防治“非典”與防汛抗旱工作兩不誤。
五、加強江河湖庫水量統一調度,優先保障城市、鄉鎮的生活用水安全
各地在兼顧生產用水的同時,要重點確保城鎮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要加強流域水量統一調度,特別是對水庫要精心調度,在確保水庫安全前提下,合理調配水量,確保大中城市的供水安全。針對今年黃河極度缺水、水污染嚴重的情況,要加強黃河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和調度,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黃河不斷流,確保沿黃地區人民民眾生活用水安全。
各缺水城市都要制訂城市抗旱預案。在城市供水緊急時期,各地要採取措施,加強應急水源調度,確保供水安全。
六、切實加強農村供水安全管理
進一步加強農村人畜飲水工程的管理,落實責任。對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供水技術規範要求,對採用地表水源的,近期要增加水質化驗次數和內容,確保供水安全。要對村鎮集中供水點供水設施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落實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對於一家一戶的分散水源工程,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農民安全用水的宣傳和指導,必要時定期抽查工程設施的衛生狀況,並幫助農戶進行整改。
七、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供水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城市居民和廣大農民供水安全意識,自覺保護供水設施和飲用水源。
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加強信息報送。對水源污染、供水設施損壞等和其他重大情況在採取措施果斷處理的同時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