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於全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水管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211號)要求,建立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通報制度。截止目前,全國有5個流域機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個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報送了改革進展情況。現將已組她項報送的各地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進行通報。(見附屬檔案)
註:
1、表中享諒紅色數據標識疊虹店辣該項工作完成不理想,未達到50%及元諒微"兩項經費"為零落實的。
2、截止目前,有改革任務的北京、浙江等地尚未上報資料。
慨獄戀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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