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設施用地

用於水庫、水工建築的土地。包括:①水庫水面。人工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積。②水工建築用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設施用地
  • 簡述:用於水庫、水工建築的土地
  • 包括:水庫水面、水工建築用地
  • 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
用於水庫、水工建築的土地。包括:①水庫水面。人工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積。②水工建築用地。除農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溝渠、閘、壩、堤路林、水電站、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水工建築用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