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辦法

為貫徹《人事部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方案》(國人部發〔2005〕73號)精神,落實水利部《關於深入實施水利人才戰略,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水人教〔2005〕378號)的要求,切實加強水利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辦法
  • 法規類別:規範性檔案
  • 制定機關:人事部、水利部
  • 頒布日期:2006.03.29
  • 法規文號:國人廳發〔2006〕32號
發布信息,正文,目標任務,實施原則,主要內容和方式,保障措施,實施步驟,

發布信息

法規名稱: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規範性檔案
制定機關:人事部、水利部
頒布日期:2006.03.29
實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規文號:國人廳發〔2006〕32號

正文

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辦法
為貫徹《人事部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方案》(國人部發〔2005〕73號)精神,落實水利部《關於深入實施水利人才戰略,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水人教〔2005〕378號)的要求,切實加強水利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制定本實施辦法。

目標任務

根據我國水利事業發展和水利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在2006年至2010年間,通過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大規模開展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活動,使水利專業技術人才進一步樹立繼續教育和終身學習理念,不斷提高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職業技術水平,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素質優秀的水利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系統繼續教育工作體系、制度體系和服務體系,為全面提升我國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的整體素質提供有力保障。
計畫用5年左右時間,通過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使水利系統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率達到100%。重點在水利規劃設計、水資源管理、建設管理、水土保持、農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能資源及農村水電、水文和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9個領域培訓10萬名緊跟水利科技發展前沿、創新能力強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實施原則

(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水利工作方針和新時期治水思路,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業務水平和創新能力。
(二)緊密結合各專業技術崗位的實際需要和專業技術人才成長的需要,緊跟水利科技發展前沿,以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分專業領域進行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以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為重點,優先培訓急需緊缺領域的技術業務骨幹,帶動整個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素質和能力的提高。
(四)不斷創新培訓模式和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繼續教育制度體系、課程體系、培訓機構網路體系,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
(五)按照歸口管理、分工協作、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各級人事部門和水利部門在知識更新工程中的作用,整合各類培訓資源,落實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各項任務。

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開展公需科目和水利基礎科目的培訓
按照人事部的統一要求,開展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訓學習。同時,結合水利行業工作實際,開設具有水利特色、突出創新能力的基礎性科目,由專業技術人才根據實際情況選修。水利基礎科目分為水利綜合知識和水利法律法規兩大類。水利綜合知識主要包括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針、水利部黨組的治水思路及其實踐、水資源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水權與水市場理論、水旱災害及防治、國內外水利發展概況及先進已開發國家水資源管理經驗、我國水資源基本狀況、水利建設主要成就、水利面臨的主要問題等內容。水利法律法規包括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可再生能源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河道管理條例、水利產業政策等法律、政策規定的主要內容和要求。通過實施水利基礎科目培訓,使專業技術人才不斷拓展學識,開闊視野,激發創新思維,培養提高學習、實踐和創新的整體能力。
(二)分領域開展水利專項繼續教育活動
根據水利各專業領域的發展和人員知識更新的需求,緊跟水利科技發展趨勢,開展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專項培訓。
1、規劃設計領域:包括水資源規劃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流域和區域水利概況;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程式及要求;環境評價、水工程規劃同意書、水土保持方案、水資源論證和資本金測算方案等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方法;各種水利規劃設計項目編制規範、規定和辦法;國際先進的水利規劃設計理論、理念和方法等內容。
2、水資源管理領域:包括水資源概論,水資源評價,水資源管理體制,水資源管理法制,水資源權屬管理,水資源需求分析與節水、水資源保護與水環境管理,水資源管理經濟運行機制等內容。
3、建設管理領域:包括水利建設管理的政策法規、國內外可持續發展戰略與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新理念;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質量與安全評價;監理法規、監理理論、契約管理;造價理論、造價管理體系、投資控制;工程管理理論等內容。
4、水土保持領域:包括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新理念、新時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點;水土保持規劃編制的內容與要求,水土保持數據採集、傳輸、分析、匯總的技術與方法;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關鍵技術,各水土流失類型區的綜合防治技術;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技術與方法等內容。
5、農村水利領域:包括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業節水灌溉、泵站技術與管理三個方面,具體包括灌區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改革、灌區現代化管理、改造技術、水資源承載力評估、信息化建設、量水技術等;農田灌溉方法與技術、田間節水技術與工程管理、渠道防滲工程技術;泵站更新改造技術、新理論與新技術、泵站計算機監控技術及泵站電器設備新技術等內容。
6、防汛抗旱領域:包括防汛抗旱與經濟社會發展、防汛抗旱"兩個轉變"理念及實踐、我國防洪減災歷史與現狀及面臨的形勢和問題、國內外防洪減災先進經驗、防汛抗旱新技術新材料及套用、防洪減災法規制度建設、洪水資源管理、洪水風險理論、洪泛區規劃與管理等內容。
7、水能資源及農村水電領域:包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方式及特點,水能資源開發的經濟評價和環境評價,河流綜合利用與梯級開發,水能資源的開發許可和市場化配置,我國水電開發的構想和部署;農村水電的發展趨勢和戰略,農村水電站管理,農村配電網建設與管理,電力通信系統,農村水電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農村水電建設、運行管理及其相關科學決策方法論,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等內容。
8、水文和水利信息化領域:包括水文監測新儀器、新技術;水質監測技術與套用,水質信息處理與評價;水文站網規劃、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洪水預報技術;國內外通信業務新技術、新方法,水庫、蓄滯洪區、山洪預警、應急通信相關技術;信息化建設;氣象新技術與新領域;水資源預測預報新技術、新方法;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技術等內容。
9、水利移民領域:包括水利移民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水利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國內外水利移民實施概況及管理經驗、水利移民面臨的主要問題;移民安置的規劃設計、實施管理、監理、監測評估、信息管理、移民統計、庫區建設基金項目管理和資金的稽查審計及典型移民安置案例分析等內容。
(三)主要方式:
1、研修培訓。人事部和水利部每年在水利系統舉辦1~2期選題新、層次高的高級研修班,並納入人事部"653工程"整體培訓規劃。水利部每年選擇1~2個專業領域舉辦專業技術人才示範性高級研修班;水利部機關業務司局、各流域機構和直屬單位每年面向水利系統專業技術人才舉辦20~30期專題培訓班。各地水利部門會同人事部門根據本地區水利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在本地區內有計畫地組織舉辦專業技術人才培訓班和專題研討班。
2、網路遠程培訓。大力發展水利遠程網路教育,依託中國水利教育培訓網等網路資源,充分利用現代化遠程教育手段,對專業技術人才進行繼續教育培訓,進一步擴大培訓覆蓋面。
3、工作實踐培訓。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結合重點工程,重大科研項目,有計畫地安排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實踐鍛鍊,推進項目、資金、人才培養的一體化建設。對重要和特殊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才,採取業務進修、特殊培養、學術交流、技術考察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
4、在職自學。根據專業技術人才的不同需要,有針對性地開設個性化的自選科目,進行在職自修培訓。

保障措施

(一)組織方式
1、人事部、水利部共同負責制定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的實施辦法,中國科協參加;統籌規劃和領導各項活動的開展並進行監督檢查;舉辦示範性繼續教育活動。水利部組織制定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科目指南和培訓大綱。
2、地方各級人事部門會同水利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的實施辦法;制定本地區相應制度和規定;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地區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活動;組織舉辦本地區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培訓活動。
3、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中國水利學會、中國水利教育協會等單位承擔編寫製作培訓教材、開發培訓課件,承辦水利部示範性專業技術人才研修班等工作。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積極承擔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培訓活動,按照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要求,在培訓實施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二)制度建設
1、實行統計登記制度。委託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按照人事部實施"653工程"的統一規定,利用"中國水利人才網"對水利專業技術人才參加"653工程"的學習情況進行統計、登記和管理,並將統計結果及進展情況定期報中國繼續工程教育協會。
對參加人事部、水利部主辦的高研班並經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統一頒發《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研修班結業證書》。對參加水利領域"653工程"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由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水利部人事勞動教育司聯合頒發《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訓證書》。
水利部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參加上述"653工程"培訓的學習情況應記入《水利行業培訓證書》,各單位人事(教育)主管部門每年年終應將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情況記入本人學習檔案,並統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學習學時達標情況,並把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學習培訓情況與上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評優評先有機結合起來。地方各級水利部門根據當地人事部門對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的要求做好培訓登記工作,並將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學習學時達標情況列入年度統計內容,健全完善各項機制,保證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的順利實施。各繼續教育主辦單位或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做好專業技術人才培訓登記,建立完善培訓檔案。
2、建立項目論證發布制度。水利部各流域機構、直屬單位要組織專家對擬開展的"653工程"的主要項目、科目指南、培訓大綱、教材課件等進行評估論證。"653工程"重要項目要及時報人事部和水利部,並在人事部網站、水利部人事勞動教育網、中國水利教育培訓網和中國繼續工程教育網以及中國人事報、繼續教育雜誌上公開發布。
3、建立質量評估和監督檢查制度。由全國"653工程"專家指導委員會對 "653工程"水利領域的培訓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評估。人事部、水利部不定期地對水利領域"653工程"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施教機構要積極配合,及時反饋"653工程"運行的情況和問題,按照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施教能力與水平。
(三)服務體系建設
逐步建立健全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繼續教育的課程體系和教材體系。水利部將組織編寫、開發適應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特點的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課件及培訓教材。各地區和有關培訓機構在組織實施培訓過程中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培訓需求,選擇並開發出具有地方特點的培訓課程。認真抓好師資(庫)建設,逐步建立起專兼結合、以兼為主的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師資隊伍。組織專家、專兼職教師進一步開展繼續教育理論研究,不斷創新培訓方式和方法。
(四)經費
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職工參加繼續教育經費保障的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培訓經費,並重點向"653工程"項目傾斜。
人事部繼續教育專項經費對水利領域"653工程"重點項目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對納入人事部整體培訓規劃的高級研修班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水利部將對每年確定的示範性高級研修班予以一定的經費支持。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拓寬繼續教育經費渠道,大力籌措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施教機構開展面向社會、學員自願參加的培訓活動,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可以根據培訓項目和類型,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學員收取一定的費用,要儘量降低培訓成本,節約高效地完成知識更新工程各項工作。所有收費培訓項目須報水利部人事勞動教育司審批,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其他
1、水利專業技術人才每年參加包括"653工程"在內的各類繼續教育和培訓的時間累積要求不少於12天或72學時。
2、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的人事部門要把水利專業技術人才參加"653工程"培訓的情況作為職業能力考核的內容,並和人員的崗位聘用與工作使用結合起來。
3、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積極開展水利領域"653工程"的宣傳工作,對在"653工程"中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宣傳表彰。

實施步驟

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從2006年起到2010年逐步推進。
(一) 啟動階段(2006年上半年)
部署實施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工作,擬定科目指南。除結合人事部公需科目培訓要求,組織開展信息化和智慧財產權培訓外,結合水利工作實際開展水利綜合知識和法律法規基礎科目的培訓。
(二)全面實施階段(2006年下半年-2010年上半年)
每年重點選擇1~2個專業領域和3~4門基礎科目,輻射帶動其他專業領域,開展一定規模的更新知識培訓,穩步推進整個水利系統專業技術人才的知識更新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設一批優秀課程和教學資源,扶持一批優質的施教機構,做好階段性總結評估和經驗推廣工作。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0年下半年)
全面總結和評估水利行業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情況,推動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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