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為氯化筒箭毒鹼的滅菌水溶液。
性狀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去極化型肌松藥,用於麻醉中維持較長時間(]30分鐘)的肌松。用於電休克的對症處理;小劑量用於確診重症肌無力。
規格
1ml:10mg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1.手術中維持肌松,先靜注 10~15mg(0.2~0.3mg/kg),藥效持續60~100分鐘,以後每隔60~90分鐘追加5~10mg;
2.電休克,按體重0.15mg/kg,30~90秒鐘內靜注,即可控制肌強直,一般先靜注3mg,觀察反應後,再決定進一步用量。
小兒用量:靜脈注射0.25~0.5mg/kg,維持量為初量的1/5~1/6。
不良反應
主要為心率加快,支氣管痙攣。大劑量可引起血壓下降和循環虛脫。
禁忌
禁用於重症肌無力。
注意事項
1.有過敏史者慎用。
2.應靜脈緩慢注射。
3.支氣管哮喘患者應避免使用。
兒童用藥
兒童對本品個體差異大,副作用多。
老年用藥
用量要慎重。
藥物相互作用
1.鹵族吸入麻醉藥和多種抗菌素(氨基苷類、林可黴素類)可以增加氯化筒箭毒鹼的肌松作用。
2.本品可增加肉毒鹼作用的危險,不宜合用。
藥物過量
應及時進行人工呼吸並靜注新斯的明和阿托品解救。
藥理毒理
本品為競爭性菸鹼樣受體阻斷劑,能與運動終板上的菸鹼樣受體結合,阻止乙醯膽鹼對運動終板膜所起的除極作用,使骨骼肌鬆弛,由眼部開始,繼之肢體、頸部、軀幹,最後肋間肌鬆弛,出現腹式呼吸,劑量過大則抑制膈肌,使膈肌全部麻痹而死亡。對神經節及腎上腺髓質有一定的阻斷作用,而引起血壓下降和心率減慢。靜脈注射過快,可引起組胺釋放,產生血壓下降、支氣管痙攣、支氣管腺體及唾液腺分泌增多。本品可使凝血功能減退。
藥代動力學
靜脈注射後2分鐘出現肌松作用,4分鐘達高峰,作用時間可維持40~60分鐘,腎功能不全者作用時間延長。單一劑量作用的消失,主要是由於藥物在體內再分布,重複用藥應減量,以免產生蓄積作用。靜脈給藥後,30%~50%的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大部分以原形、其餘以代謝物隨尿排出,3小時內排出30%~40%,24小時約排出75%;部分由膽汁排泄,本品不透過血腦屏障。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