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在2002.07.02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2年07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在2002.07.02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在2002.07.02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飛行安全,加強對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四條導航設備的投產和特殊開放實行許可管理,定期開放實行備案管理。第五條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對導航設備開放、運行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導航設備投產開放的許可和導航設備開放、運行工作的監督檢查。民航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對本地區導航設備開放、運行實行監督管理,負責導航設備投產開放申請...
第三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統一管理全國通信導航監視工作,民航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本地區通信導航監視工作。第四條 通信導航監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配置和管理相應的人員及設施設備,為民用航空活動提供準確、及時、連續、可靠的通信導航監視服務。第五條 組織與實施通信導航監視...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設備(以下簡稱空管設備)是指與民用航空飛行安全密切相關的通信、導航、監視及氣象設備。通信設備包括甚高頻地空通信系統、高頻地空通信系統、話音通信系統(即內話系統)、自動轉報系統、記錄儀等;導航設備包括全向信標、測距儀、無方向信標、指點信標、儀表著陸系統等;監視設備...
(四)有符合規定的能夠保障飛行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務、航空情報、通信導航監視、航空氣象等設施、設備及人員;(五)使用空域已經批准;(六)飛行程式和運行標準符合民航局的規定;(七)有符合規定的安全保衛設施、設備、人員及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方案;(八)有符合規定的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及...
本規則所稱監視設備,包括一次監視雷達、二次監視雷達、多點相關定位系統、自動相關監視系統地面站、空中交通管制自動化系統。第四條 飛行校驗應當以充分驗證校驗對象性能指標為基本原則。第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飛行校驗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
第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根據國家規定和本辦法,負責提出民用航空飛行活動對空域建設和使用的總體需求,負責組織建設和使用民用航空活動相關空域。第六條 為提高空域資源的利用率,保證飛行活動安全和順暢地進行,按照國家規定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民用航空飛行活動所用空域對有關航空器...
第五十二條 【保障設施】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根據各類空域使用需求,統籌推進通信、導航、監視、航空氣象、航空信息資料等設施設備建設,形成標準統一、網路互通、資源共享的保障體系。各級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建設。第五十三條 【信息系統】國家加強空域管理信息化建設,健全空域數據共享...
由導航設備、雷達系統、二次雷達、通信設備、地面控制中心組成空中交通管理系統,完成監視、識別、導引覆蓋區域內的飛機。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air traffic management,簡稱ATM)的任務是:有效地維護和促進空中交通安全,維護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暢通。它包括空中交通服務、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大部分。
第八十四條 航路上應當設定必要的導航、通信、氣象和地面監視設備。 第八十五條 航路上影響飛行安全的自然障礙物體,應當在航圖上標明;航路上影響飛行安全的人工障礙物體,應當設定飛行障礙燈和標誌,並使其保持正常狀態。 第八十六條 在距離航路邊界三十公里以內的地帶,禁止修建靶場和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設施...
(五)航空公司開闢新航線,如機場管理機構有特種車輛等設備,可由機場管理機構提供有償代理服務。如沒有這些設備,由航空公司自備設備,可租給機場管理機構使用也可自己管理自己使用。(六)航空公司在服從機場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可以在機場範圍內修建專用候機樓、機庫、停機坪等設施。上述設施建設、管理的具體辦法,按...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防雷技術規範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防雷技術規範》是2006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李朝陽、李小鵬等。起草單位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國民航總局西南地區管理空中交通管理局。
在管理空域內進行間隔劃分,飛機間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間隔構成空中交通管理的基礎。由導航設備、雷達系統、二次雷達、通信設備、地面控制中心組成空中交通管理系統,完成監視、識別、引導覆蓋區域內的飛機,保證其正常安全的飛行。必要性 航空器在飛行的過程中會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包括:航空器性能的限制:不同...
●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使用許可合格審定 ● 承擔民航空管工程技術科研開發 ● 承擔民航空管工程技術產業化推廣 ● 承擔民航空管工程技術工程建設 ● 擬定、提出、研究、編寫空管工程技術和產品的技術規範和標準 ● 為民航空管工程技術和產品成果提供檢測、試驗、評估、認證的技術平台 ● 承辦民航空管設施...
通用航空業是以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為核心,涵蓋通用航空器研發製造、市場運營、綜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務等全產業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概念 1986年之前,我國將通用航空稱為“專業飛行”。根據1981年頒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專業飛行工作細則》的規定,專業飛行是指用裝有專用設備的飛機進行農業、林業、航空探礦、航空攝影、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