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是為做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工作,調動民航企事業單位及廣大一線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報告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的原則、途徑和程式,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切實防範安全風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
- 發布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是為做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工作,調動民航企事業單位及廣大一線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報告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的原則、途徑和程式,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切實防範安全風險。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是為做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工作,調動民航企事業單位及廣大一線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報告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的原則、途徑和程式...
“(一)非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在事發後48小時內,按規範如實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主報事發地監管局,抄報事發地地區管理局、所屬地監管局及地區管理局;“(二)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外國航空公司。”五、將第十八...
民航總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行業航空安全信息工作;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內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第八條 民航總局負責組織建立航空安全信息系統,實現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共享。第九條 民航總局鼓勵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的建立,支持...
《民航網路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暫行)》是2017年2月20日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檔案。交通運輸部關於《民航網路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暫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國內民航發展的實際情況,中國民用航空局起草了《民航網路信息安全...
第十六條 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年7月15日前及次年1月15日前分別將半年和全年安全績效統計分析報告報所在轄區民航地區管理局備案。第三節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及時、如實地報告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第十三條民航空管運行單位應當倡導積極的安全文化,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民航空管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民航空管安全知識的宣傳,向從業人員充分告知安全風險,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遵守...
第二節 機場運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第十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民用機場安全、正常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
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徵求意見稿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術調查安全建議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強化安全建議閉環管理,預防民用航空器事故,依據《民用航空器事件技術調查規定》(CCAR395)的...
無人認領行李和錯運行李應存放在機場的指定區域,並採取相應的航空安保措施。第九十七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對保潔員等候機樓內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制定對候機樓內衛生間、垃圾箱等隱蔽部位的檢查措施以及發現可疑物品的報告程式。
第五章 信息報告 第四十八條承運人應當將運輸總條件報民航行政機關備案。第四十九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將大面積航班延誤總體應急預案報民航行政機關備案。承運人應當將機上延誤應急預案報民航行政機關備案。大面積航班延誤總體應急預案、機上延誤...
民航應急工作辦事機構的人員配備應當滿足本部門應急工作的需要。第八條民航管理部門設立或者指定應急值守機構,負責接報、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預警與發生信息,協助組織、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應急值守機構與國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應急...
第二條 (編制依據)本辦法根據《數據安全法》《網路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遵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依據《關於民航大數據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民航行業實際...
第九條 運輸機場建設項目法人或者投資人應當編制運輸機場選址報告、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運輸機場選址報告編制完成後,運輸機場建設項目法人或者投資人應當將選址報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提出...
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他駐場單位,應當遵守機場安全運營規章制度,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保障機場的安全運營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發生影響機場安全運營情況的,應當立即報告機場管理機構。第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機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發現問題...
第三十條 飛行活動已獲得批准的單位或者個人組織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的,應當在計畫起飛1小時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報告預計起飛時刻和準備情況,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確認後方可起飛。第三十一條 組織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下列飛行活動,無需...
(三)討論上報國務院的重要請示、報告;(四)部署民航總局的重要工作,討論決定民航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五)聽取總局各部門工作匯報。局務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並安排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列席會議。三十一、安全運行形勢分析會議由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