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電動兩輪車》是2019年12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電動兩輪車
- 外文名:Distribution of two-wheeled electric vehicles for civil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s
- 標準編號:T/GZPX 1—2019-1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傑、黃錚、張穎、楊曉峰、李延紅、範文、吳學才、梁錫亮、雍飛雄、周永生、朱凱、歐陽校亮
起草單位
廣州市智慧型安全培訓有限公司、廣州市喜燃能源有限公司、廣州市瓶裝液化氣行業協會、廣州市新凱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 、廣州白雲良田液化石油氣站、廣州廣能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金灣燃氣有限公司、廣州番南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廣州市戎興燃氣有限公司 、廣東未來信息有限公司 、增城市民安煤氣有限公司、增城市石油氣公司 、廣州市白雲燃氣有限公司、廣州市華基液化氣有限公司、廣東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廣州市嘉和興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許標燃氣有限公司、廣州市橋新燃氣有限公司、廣東港建液化氣有限公司、廣州安燃燃氣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恆達燃氣有限公司、廣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廣州市雅樂液化氣有限公司、東莞市台鈴車業有限公司、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廣州標新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電動兩輪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及儲存。 本標準適用於瓶裝燃氣經營單位為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電動兩輪車。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電動兩輪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及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