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是2010年11月10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
- 標準號:WJ 9068-2010
- 技術歸口:工業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0-11-10
- 批准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 實施日期:2011-03-01
《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是2010年11月10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是2010年11月10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兵器工業安全技術研究所、中國爆破器材行業協會等。起草人白春光、魏新熙 等。1...
WJ 9068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7.6.1第493號令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2005.7.12第9號令 術語定義 GB/T 14659、GB 50089...
J9068 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安全管理規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7.6.1 第493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2005.7.12 第9號令)3術語和定義 GB/T14659、...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和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記制度,如實將本單位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和流向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第八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有權舉報違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第九條 從事民用爆破器材科研、生產、銷售、儲運、進出口的企業,應當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行安全崗位責任制。第十條 支持和鼓勵民用爆破器材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研製和...
第六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和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如實將本單位生產、銷售...
嚴禁自由買賣,嚴禁企業自銷,嚴禁用爆破器材換取其它物品。第十九條 縣級以下廠礦企業和農村基層生產單位以及科研、文藝、醫療等單位需用爆破器材時,應當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憑證向...
第八條 設立民爆器材生產企業以及民爆器材專用設備和專用運輸車輛的生產企業,必須經省民爆器材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民爆器材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核發民爆器材生產許可證件。依照前款規定領取民爆器材生產許可證件後,應當按照國家和本...
(三)生產線及現場混裝作業建設項目的設計應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可的具有民爆器材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應由具有民爆器材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四) 生產設施經試運行達到正常,連續試生產產品...
竣工、試生產後,由省機械電子工業廳、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審查驗收,符合有關安全規範、規定的,由省機械電子工業廳報請國家機械委員會領取《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憑照》。生產企業特《企業憑照》和設計圖紙向所在地縣(市、區)公安...
為了嚴格規範民用爆破器材(以下簡稱民爆器材)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民爆器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從事民爆器材生產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