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015年5月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予以說明和解讀。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表示,為支持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辦法》有意通過創新融資服務達到吸引民資的作用。
“基礎設施投資周期長、風險大,涉及的金額非常巨量,所以需要金融機構的有力支持和配合。”李亢說。在《辦法》第17、23、24條,都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融資政策,第17條第一款規定鼓勵金融機構與參與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制定投融資方案。第23條規定創新信貸方式和信貸政策,鼓勵創新金融服務,給予特許經營項目差異化的信貸支持,探索利用項目預期收益質押貸款,支持利用相關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第24條規定,支持特許經營項目證券融資,鼓勵通過設立產業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許經營項目資本金,還鼓勵特許經營項目採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戰略投資者,發行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