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

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

《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是2014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汪淵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
  • 作者:汪淵智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4年3月1日
  • 頁數:377 頁
  • 開本:16 開
  • ISBN:7100072468,9787100072465
  • 外文名:Research on Knotty Problems in General Theory of Civil Law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1.本書的作者汪淵智教授長期從事民法總論方面的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風格和研究特色,在學術界有一定的影響。2. 本書在民法基礎理論和民法總則方面研究的問題是國內學術界研究較少,甚至無人探討的問題,它將成為該領域學習者和研究者參考的重要書目。
本書理性思考了公權力與私權利的關係,客觀總結了歐盟私法法典化的有益經驗,並立足於我國市民社會的現實環境,以全新的視角對民法總論中的若干疑難問題進行了富有創造性的理論探索,包括:事業單位法人制度、人格權的保護與合理限制、法律行為的效力根源與國家強制、代理制度、時效制度等。本書中的理論觀點對於轉變民法思維、創新民法理念、豐富和繁榮民法基本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公權力與私權利的關係及其歐盟私法法典化
第一節 公權力與私權利關係的理性思考
一、公權力和私權利關係的歷史考察
二、公權力和私權利關係的理論探索
三、我國社會中公權力和私權利關係的現狀分析
四、和諧社會中公權力和私權利關係的協調
第二節 歐盟私法法典化與我國民法典的制訂
一、歐盟私法法典化的背景
二、歐盟私法法典化的理論準備
三、歐盟私法法典化的進程
四、歐盟私法法典化的特徵
五、我國現行民事立法及制定民法典的意義
六、歐盟私法法典化對我國制定民法典的啟示
第二章 我國事業單位法人制度的反思
第一節 事業單位法人概念的存與廢
一、問題的提出
二、事業單位法人概念的生成:一個歷史性的錯誤
三、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律屬性:一個無法澄清的問題
四、事業單位法人分類改革實踐:凸顯概念自身的邏輯矛盾
五、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法人:並非立法理想的概念選擇
六、結論:我國應放棄事業單位法人概念
第二節 事業單位法人制度的困惑與出路
一、事業單位法人的特徵
二、事業單位法人的混合身份
三、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性與獨立性的缺失
四、 事業單位法人的民事能力受到制約
五、事業單位法人制度的出路
六、事業單位法人的治理模式
七、我國事業單位法人制度的立法構想
第三章 人格權的保護與合理限制
第一節 人格權的發展與我國的人格權立法
一、人格權及人格權法的現代發展
二、我國未來民法典中人格權的立法體例
三、我國未來民法典中人格權制度的具體構想
第二節 人格權中財產利益的保護
一、人格權財產利益的法理分析
二、人格權財產利益保護的立法比較
三、我國對人格權財產利益的法律保護現狀
四、我國人格權財產利益的保護模式
五、我國保護人格權財產利益之立法構想
第三節 人格權的合理限制
一、人格權合理限制的正當性依據
二、人格許可權制的限制
三、人格權合理限制的典型類型分析
四、我國合理限制人格權存在的問題與立法建議
第四章 法律行為的效力根源及其國家強制
第一節 法律行為效力的根源
一、探尋法律行為效力根源的意義
二、法律行為效力根源的學說及評析
三、利益是法律行為效力的根源
四、利益說與法律行為效力的類型化
五、利益作為法律行為效力根源的意義
第二節 法律行為中的國家強制
一、法律行為中國家強制的正當性
二、法律行為中國家強制的途徑
三、我國法律行為制度中的引致規範
三、 法律行為中國家強制的限制
第五章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 經濟全球化與代理法律制度的發展
一、經濟全球化與法律的趨同化
二、代理法律制度的趨同與融合
第二節 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 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 完善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指導思想
一、我國的代理制度力求與國際代理立法保持一致
二、妥善處理好法律移植與法律本土化的關係
三、代理法律制度的立法應堅持民商合一
四、代理法律制度的構建應以大陸法為體、英美法為用
第四節 完善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議
一、關於代理權規定的建議
二、關於代理行為規定的建議
三、關於表見代理與無權代理規定的建議
第六章 取得時效制度的構建與侵權訴訟時效
第一節 我國取得時效制度的構建
一、我國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理由
二、我國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法律意義
三、我國取得時效制度的立法例選擇
四、取得時效在我國的適用範圍
五、取得時效的構成要件
六、取得時效完成的效力
七、取得時效的中斷
第二節 侵權責任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一、可適用訴訟時效的侵權責任請求權
二、 侵權責任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
三、侵權責任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四、侵權訴訟時效與刑法追訴時效
五、侵權責任請求權訴訟時效完成之限制
參考文獻
致 謝

作者簡介

汪淵智,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英國劍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山西省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研究方向為民法總論、侵權責任法等。
多次主持國家社科項目、省部級科研項目。主編21世紀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民法》。出版的著作有《比較法視野下的代理法律制度》、《侵權責任法學》、《民法總論問題新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商法與經濟法》等。在《法學研究》等期刊上發表了學術論文6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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