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系列:民法學

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系列:民法學

《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系列:民法學》是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1日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利明。本書內容緊密結合我國現行民事法律、法規與司法解釋,系統闡述了民法學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基本制度。

基本介紹

  • 書名: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系列:民法學
  • 作者:王利明
  • 原版名稱:Civil Law
  • ISBN:9787511822673,7511822673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7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叢書名: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系列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西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獎、長江學者等獎勵。
主要學術成果:
專著《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等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司法改革研究》(獲法務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獎)、《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提名獎)、《契約法研究》(第一、二卷),《民法總則研究》(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獎)、《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獲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入選新聞出版總署第一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出版工程);主編或合著《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獎、高等學校出版社優秀學術專著優秀獎)、《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第三屆普通高校優秀教材獎)、《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獎)、《人格權與新聞侵權》、《契約法新論·總則》;主編或合著法務部本科統編教材《侵僅行為法》、《人格權法》、《民法教程》(獲法務部部級優秀教材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教材《民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民法》(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契約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級法官班教材:編著《契約法疑難案例研究》,《中國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四卷本)等案例教材:發表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5輯)和學術論文百餘篇。
王利明教授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起草小組重要成員,目前正在進行民法典專家建議稿的起草與深入的理論研究工作。楊立新男,1952年1月生,吉林省通化市人,研究生同等學力。現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會長,東亞侵權法學會理事長。代表性著作有:《侵權法論》、《人身權法律》、《侵權責任法》、《物權法》、《契約法》、《親屬法》和《楊立新民法講義(七卷本)》。王軼男,1972年6月生,河南省鎮平縣人,法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代表性著作有:《物權變動論》、《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契約法》(合著)、《契約法新論·分則》(合著)等。程嘯 男,1976年4月生,江西省都昌縣人,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人員。代表性著作有:《中國抵押權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物權法·擔保物權》、《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保證契約研究》。參與編寫:《人身損害賠償疑難問題——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之評論與展望》(副主編)、《物權法》(合著)、《侵權行為法案例教程》(副主編)等。

內容簡介

《民法學(第3版)》(作者王利明、楊立新、王軼、程嘯)由民法學界權
威合著而成,連續列選教育部“十五”及“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並獲
選“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其優異實力及影響力顯而易
見。
《民法學(第3版)》以制定中的我國民法典的體系結構為基礎設計整體
框架,共設民法總論、人格權法、物權法、債法總論、契約法和侵權責任法
六編五十三章。其內容緊密結合我國現行民事法律、法規與司法解釋,系統
闡述了民法學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基本制度,在此過程中更注重分析民
事法律規範背後的價值取向和利益考量。同時,作者注重吸收、借鑑國外民
法學研究的成果,並適當介紹我國民法點制定過程中的各項重大疑難問題。
本書內容全面,體例適當,第三版更是在《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
院若干重要的司法解釋頒行後對全書進行的全面修訂,反映了我國民法學理
論的最新成果和司法實踐。本書既能充分滿足教學需求,也可以為研究生入
學考試及司法考試的考生提供全面的指導,還可以為教學研究人員及實務工
作者提供理論參考。

目錄

第一編 民法總論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
第二節 民法的性質
第三節 民法的調整對象
第四節 民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區別
第五節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民法的淵源
第七節 民法的適用範圍
第八節 民法的解釋
第九節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思維
第二章 民法的歷史演進及其發展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係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五章 法人
第六章 合夥
第七章 國家
第八章 法律行為
第九章 代理制度
第十章 訴訟時效
第十一章 期間與期日
第十二章 民事責任
第二編 人格權法
第十三章 人格權概述
第十四章 一般人格權
第十五章 具體人格權
第三編 物權法
第十六章 物權概述
第十七章 物權法概述
第十八章 物權變動
第十九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十章 所有權
第二十一章 用益物權
第二十二章 擔保物權
第二十三章 占有
第四編 債法總論
第二十四章 債的概述
第二十五章 債的發生
第二十六章 債的分類
第二十七章 債的擔保
第五編 契約法
第二十八章 契約與契約法
第二十九章 契約的成立
第三十章 契約的內容和形式
第三十一章 契約的效力
第三十二章 契約的履行
第三十三章 契約的保全
第三十四章 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第三十五章 契約的終止
第三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章 轉移財產的契約
第三十八章 提供服務的契約
第三十九章 技術契約
第六編 侵權行為法
第四十章 侵權法與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一章 侵權行為及其一般條款
第四十二章 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第四十三章 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四十四章 侵權責任的其他問題
第四十五章 一般侵權行為
第四十六章 《侵權責任法》規定的侵權責任類型
第四十七章 自己責任與替代責任
第四十八章 單方責任和雙方責任
第四十九章 單獨責任和共同責任
第五十章 侵權損害賠償規則
第五十一章 人身損害賠償
第五十二章 財產損害賠償
第五十三章 精神損害賠償
主要參考文獻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二節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民事法律關係
第四節 物與有價證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節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二節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節 自然人的住所與監護
第四節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第五節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個人合夥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 法人概述
第二節 法人的能力
第三節 法人機關
第四節 法人的成立、變更和終止
第五節 法人聯營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第二節 意思表示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第四節 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節 無效民事行為
第六節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第七節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
第五章代理
第一節代理的概念和類型
第二節代理權
第三節 無權代理
第六章 訴訟時效與期限
第一節 訴訟時效
第二節 期限
第七章 物權概述
第一節 物權的概念和效力
第二節 物權的類型
第三節 物權的變動
第四節 物權的保護
第八章 所有權
第一節 所有權概述
第二節 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與其他所有權
第三節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四節 相鄰關係
第五節 所有權的特別取得方法
第九章 共有
第一節 共有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按份共有
第三節 共同共有
第十章 用益物權
第一節 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節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四節 宅基地使用權
第五節 地役權
第十一章 擔保物權
第一節 抵押權
第二節 質權
第三節 留置權
第四節 擔保物權的競合
第十二章 占有
第一節 占有概述
第二節 占有的效力和保護
第三節 占有的取得和消滅
第十三章 債的概述
第一節 債的概念和要素
第二節 債的發生
第三節 債的分類
第十四章 債的履行
第一節 債的履行規則
第二節 債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
第十五章 債的保全和擔保
第一節 債的保全
第二節 債的擔保
第十六章 債的轉移和消滅
第一節 債的移轉
第二節 債的消滅
第十七章 契約的訂立和履行
第一節 契約的訂立
第二節 契約的內容和解釋
第三節 雙務契約履行抗辯權
第十八章 契約的變更和解除
第一節 契約的變更
第二節 契約的解除
第十九章 契約責任
第一節 違約責任
第二節 締約過失責任
第二十章 轉移財產權利的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
第二節 贈與契約
第三節 借款契約
第四節 租賃契約
第五節 融資租賃契約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契約
第一節 承攬契約
第二節 建設工程契約
第二十二章 提供勞務的契約
第一節 運輸契約
第二節 保管契約
第三節 委託契約
第四節 行紀契約
第五節 居間契約
第二十三章 技術契約
第一節 技術契約概述
第二節 技術開發契約
第三節 技術轉讓契約
第四節 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契約
第二十四章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第一節 不當得利
第二節 無因管理
第二十五章 著作權
第一節 智慧財產權概述
第二節 著作權的客體
第三節 著作權的主體
第四節 著作權的內容
第五節 著作權的限制
第六節 鄰接權
第七節 著作權侵權行為
第八節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第二十六章 專利權
第一節 專利權的主體
第二節 專利權的客體
第三節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第四節 授予專利權的程式
第五節 專利權的內容和限制
第六節 專利侵權行為
第二十七章 商標權
第一節 商標權的取得
第二節 商標權的內容
第三節 商標權的消滅
第四節 商標侵權行為
第五節 馳名商標的保護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第一節 結婚
第二節 離婚
第三節 夫妻關係
第四節 父母子女關係
第二十九章 繼承概述
第一節 繼承與繼承權
第二節 繼承權的取得、放棄、喪失和保護
第三十章 法定繼承
第一節 法定繼承概述
第二節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
第三節 代位繼承
第四節 法定繼承中的遺產分配
第三十一章 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
第一節 遺囑繼承概述
第二節 遺囑
第三節 遺贈
第四節 遺贈扶養協定
第三十二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一節 繼承的開始
第二節 遺產
第三節 遺產的分割和債務清償
第四節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
第三十三章 人身權
第一節 人格權
第二節 身份權
第三十四章 侵權責任概述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節 侵權行為歸責原則
第三節 一般侵權行為構成要件
第四節 共同侵權行為
第五節 侵權責任
第三十五章 各類侵權行為與責任
第一節 特殊主體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第二節 產品責任
第三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節 醫療損害責任
第五節 環境污染責任
第六節 高度危險責任
第七節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八節 物件損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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