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平等權利

民族平等權利是指各民族在政治、法律、經濟、文化教育、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完全平等的權利。這一權利的實質,即反對任何民族享有任何特權,而保障各民族人民和睦相處,團結合作,以主人翁的地位共同為統一的目標努力奮鬥。

馬克思主義認為,各民族都是人類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對人類歷史的發展都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在這個意義上,一切民族,不論其大小、先進與落後,都應當處於平等的地位,各民族在一切權利上是完全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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