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辦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也是各地系統部門之一。民政部門承擔的工作面廣量大,基本職責可概括為四個方面:一是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方面的工作,二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的工作,三是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方面的工作,四是管理專項社會事務方面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辦
- 外文名: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工作內容
(二)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預報,掌握災情、核查災情,籌措和管理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鄉直各單位經常性捐贈款物;搞好救災款物的使用;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優惠政策。
(三)負責我鄉社會救濟工作,制定社會困難戶等符合社會救濟條件人員的定期救濟、及其他特殊救災對象的救濟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實施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嚴格按規定審批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負責全鄉優撫、雙擁和烈士慰問工作,組織落實國家對各種優撫對象及國家傷殘機關工作人員撫恤優待政策和標準。
(五)負責全鄉退伍軍人、參戰士兵、傷殘軍人和軍隊復員幹部優待金的發放,及時掌握家庭生活情況,為生活困難的辦理鄉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低保救助。
(六)制定民政辦、福利院服務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為空巢老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提供服務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老齡工作的有關政策,加強對老齡工作的管理,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為六十、七十歲以上老年人發放、辦理老年證。
(八)負責婚姻管理工作,嚴格依法辦事。
(九)具體業務接受縣民政局的領導和指導.
工作職責
承諾制度
工作範圍
一、民政法律法規諮詢、宣傳。
二、基層政權建設類:
村委會換屆選舉和制度建設工作。
三、社會救助類:
1、農村低保救助,救災、救濟、捐贈扶貧管理工作;
2、鄉城鎮戶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3、無保供養和弱勢群體管理工作。
四、優撫安置類:
1、優撫經費發放管理工作;
2、優撫對象管理工作;
3、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工作。
五、行政管理類:
1、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2、地名、證牌登記工作; 。
六、殘疾人管理工作。
七、民政來信來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