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助理

何謂助理?顧名思義,助理就是去幫助打理的意思。為誰幫助打理?這裡有個職責之分,有上下之別。助理可以被授權,但不能越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助理
  • 內容:主要幫助民政局打理民政工作
  • 特徵:工作繁多,任務重,
  • 辦公處:革委會設立辦公室
助理
鄉鎮設民政辦公室,其主要領導不叫主任,為什麼辦公室不叫主任叫助理。
要從其鄉鎮民政辦公室與民政局的隸屬關係上了解這一問題,其主要幫助民政局打理民政工作。
再就是民政部的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撤消,1978年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並延續至今。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0月19日,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謝覺哉為內務部部長,武新宇、陳其瑗為副部長。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宣告成立,內務部位列30個部、會、院、署、行的首位。11月,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主管民政工作,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領導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的指導。地方上的民政工作機構,大區設民政局,省設民政廳,專署和縣設民政科。
當時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工作繁多,任務重,在革委會設立辦公室,其主任負責人稱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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