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助理員

民政助理員

民政助理員,是我國基層民政工作者,他們主要負責與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益相關的優撫安置、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市低保、扶貧幫困、社區建設、婚喪嫁娶,以及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權益保障等各項工作。他們負責社會事務工作頭多面廣,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被人們稱為“小巷總理”,“小鎮總理”。

詞目釋義,主要職責,職能考試,

詞目釋義

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是最基層的民政工作者。我國城鄉目前有3.4萬名街道和鄉鎮民政助理員。他們主要負責與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益相關的優撫安置、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市低保、扶貧幫困、社區建設、婚喪嫁娶,以及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權益保障等各項工作。由於他們負責社會事務工作頭多面廣,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所以被稱為“小巷總理”,“小鎮總理”。
民政助理員以“上為中央分憂,下為百姓解愁” 為行業精神,工作在基層,直接面向民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他們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千家萬戶,密切了黨和政府與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在基層的社會服務、社會管理和社會穩定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主要職責

1、積極宣傳民政工作相關的法規和政策;
2、積極主動做好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日常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創造性開展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3、根據要求,做好防災減災宣傳、災情信息報送和災害救助工作;
4、認真做好本轄區內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等民政業務的申請受理和調查核實工作,並協助做好相關的工作評議和公示;
5、關心“三屬”人員、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協助鄉鎮(街道)做好現役軍人家屬優待、復退戰士走訪慰問和穩定工作;
6、協助鄉鎮(街道)制止亂葬和違規治喪等殯葬行為,及時向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反饋殯葬信息;
7、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支持配合老年協會開展工作;
8、協助鄉鎮(街道)做好轄區內的地名管理和門牌編碼工作。

職能考試

筆試科目統一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民政法律法規及社會管理專業知識》兩科。
每科成績均採取百分制,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得分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得分占筆試總成績的60%。
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
筆試試題命制和閱卷由市招聘領導組委託外地專業考試機構承擔。筆試期間市招聘領導組指派專人到各縣(區)考場巡視。
凡符合國家規定的加分條件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相關材料。所加分值計入按比例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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